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区土方及平整等项目工程第二次询价公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4-16 14:45
 1.  询价条件

本询价项目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区土方及平整等项目工程已由所党委会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建设资金来自所内自筹,询价人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询价条件,并于201949日再省司法厅网站发布了询价公告,2019415日项目流标,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第二次询价

2.  项目概况和询价范围

2.1.    建设地点: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工程投资最高控制价人民币14.98万元;

2.3.    询价范围和内容:包括约28500平方米土方覆盖(土方需自行购买、运输,至少覆盖20cm厚)及平整,拆除二道门内钢筋清理危险建筑材料垃圾等、管理区内的道路、水沟进行清理、部分必要的水泥硬化及修补等,该价格为榕城所管理区清理所有室外安全隐患的包干价,具体详细内容现场踏勘时咨询现场经办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 7个日历天;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应询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询价项目要求应询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经年检合格的房屋建筑三级及以上资质

4.  询价办法

本询价项目采用的询价办法:最低价法,应询人资格满足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应询人为第一候选人,以此类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应询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4221030分,提交地点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迁建办

5.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应询文件,询价人不予受理。

6.   其他

6.1.  询价人组织踏勘现场时间:2019419上午1000,踏勘集中地点: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闽侯县南屿镇桐南村新址;应询人自行决定是否参加询价人组织的踏勘现场活动,以便获取有关编制应询文件和签署实施工程的合同所需的各项资料。应询人不参加现场踏勘的,视同对询价项目现场已经了解,并充分理解了为之所承担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应询人应自行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风险和费用。

6.2.  应询人按询价文件格式要求递交份应询文件(包括报价书、营业执照中能体现相应资质的复印件),否则询价人将拒绝受理其应询文件。所有材料均需加盖公章,并在密封后加盖公章。

6.3.  询价结果将网上公示3天,应询人对询价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监督机关申请核查。公示期内没有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询价人将向第一候选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6.4.  应询人的应询报价应低于本工程的最高限价(14.98万元)。如果所有应询人的应询报价均高于本工程的最高限价,本次询价取消,询价人将重新组织询价。

 

7.  联系方式

询价人: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址:  福州市马尾区儒江村              邮 编:  350014  

  话: 13600852122    传 真:          

联系人:   林先生       

 

 

2019415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