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服务招标公告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5-21 11:26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创新新闻舆论宣传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社会认知度、影响力,努力打造司法行政戒毒系统全媒体宣传品牌。经批准,我局将在2019年开展禁毒月及“戒毒工作千里行”主题宣传活动。为配合此次活动宣传,现在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发布公告寻求相关新闻媒体开展宣传合作。欢迎符合相应资质要求的媒体公司法人按要求提交书面报价。本公告即为本次招标活动的全部内容,如有相关内容补充以及招标结果等内容都将在福建省司法厅门户网站公开公布,敬请关注。项目有关情况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服务。

二、项目最高限价:14万元。

三、资质要求:省级以上相关新闻媒体,社会影响力较广、知名度较高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1、采购人: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号。

2、采购内容:相关媒体负责我系统2019年度对外宣传工作,从5月开始至12月每月至少刊载一期专题报道,一共8期,每期篇幅不低于10*15CM(按总面积算)

3、相关媒体服务要求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

4、本项目内容和要求不详之处或要求实地了解情况的请于本公告发出之日起到报价截止日前1天为止的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2:30-4:20拨打联系电话。

  五、评选方法:在不低于相关采购内容要求的情况下按总价最低价评标法。

  六、报价截止时间及地点

截止时间:201952716:00时;

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17号、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3302室。

报价人应在截止时间之前派授权代表将密封的报价文件送达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接受。

七、报价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复印件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2、报价文件中至少应包含报价承诺函和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各一份(法人代表本人参与的可不要授权委托书)。

   3、报价内容应有详细清单,包括提供的相关服务项目(含赠送内容),报价材料每页都必须加盖报价人公章并装订成册。

4、以上报价材料要求装入同一纸袋后密封并在封口处覆盖粘贴盖有报价人公章的封条,在纸袋表面写明项目名称后按要求时限递交。

 5、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八、采购单位联系人:翁警官

 联系电话:0591-87301245

 项目监督部门: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87301519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2019521

 

 

 

           

 

 

 

 

 

 

 

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

新闻宣传服务报价承诺函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1.根据贵单位发布的《全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新闻宣传服务招标公告》,经认真考察和研究后,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愿意以总价     元(人民币)的费用按公告中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提供全部服务内容,报价内容包含税费等本项目所有费用。

2.一旦我方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保证与贵单位签订本项目采购合同,按项目要求开展相关工作,承担项目所有服务内容,并保证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供服务。

项目联系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报价人(全称加盖公章):

                        2019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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