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8岁“普法老人”林建德光荣当选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

发布时间:2019-09-09 08:37   来源:福建学习平台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静对风还动,迩看势不欹——林建德对法律的信仰坚如磐石

  1987年起,林建德担任公园街老人协会会长,自费开办老年学校,帮助老人学法、用法、遵法、守法,运用法律调解家庭、邻里纠纷,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林建德老人在课堂上法治课

  从“一五”普法到“七五”普法,32年来,林建德始终坚持普及法律知识,帮助老人维护权利安度晚年,为老人义务提供法律咨询3000多人次,调解家庭纠纷600余起,是学员们的“知心老大哥”、社区的“法律传播人”。

  林建德在与85岁陈瑞娟老人做案例分析

  2019年9月5日,98岁的东山县铜陵镇公园街老年法治学校校长林建德被评为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诚实守信),其长子林泽泉代表他前往北京参加“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座谈会”,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书记处书记王沪宁,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宣部部长黄坤明等中央领导的亲切接见和合影留念,并出席当晚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举行的颁奖仪式。

林建德儿子林泽泉代表林建德出席第七届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

  9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对全国道德模范表彰活动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深化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着力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提出:“全国道德模范体现了热爱祖国、奉献人民的家国情怀,自强不息、砥砺前行的奋斗精神,积极进取、崇德向善的高尚情操。”“要广泛宣传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弘扬道德模范高尚品格,引导人们向道德模范学习,争做崇高道德的践行者、文明风尚的维护者、美好生活的创造者。”

  林建德儿子林泽泉代表林建德接受颁奖和致敬词

  从2016年初开始,福建省司法厅发现并深度跟踪挖掘林建德这一在推进法治宣传上的“草根英雄”,持续不断推动林建德事迹在全国、全省的宣传。三年多来,福建省司法厅宣传部门采访、采写新闻报道稿件在国家级媒体、新媒体采用80余篇(件)次,网络阅读量300多万人次。

  图为时任福建省司法厅副厅长李陵军与林建德亲切交谈

  福建省司法厅还专门组织力量,20余次深入东山,采访撰写了25万字的长篇报告文学《百年建德——一位从民国走来的普法老人》,详尽介绍林建德孜孜不倦32年参与普及法律知识的感人事迹。该书向社会公开发行,社会效果良好。

  长篇报告文学作品《百年建德——一位从民国走来的普法老人》

  近年来,林建德老人获得多项国家级奖励:先后荣获“2011-2015年度全国法制宣传模范个人”,“CCTV-2017年度全国十大法治人物候选人”,2018年11月,入选“中国好人榜”,2018年司法部授予他“新时代最美法律服务人”,2017年6月30日,96岁高龄的林建德光荣加入中国共产党组织,2018年9月13日,国家信访局代表习近平总书记复函林建德同志,祝贺他成为中国共产党正式党员。复函说:“希望您能以党员标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继续做好普法工作,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林建德创办的老年法治学校所获的办学成果

  林建德同志是福建省依靠“社会力量普法”的一个成功典范,是福建省法治宣传战线上的一个标杆、一面旗帜,他光荣当选“全国道德模范”,也是福建省法治宣传教育成果的集中体现,是对福建省从“一五”到“七五”普法成效的检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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