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乐县司法局多措并举开展老年人法治宣传教育和维权工作

发布时间:2019-08-23 08:20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福建长安网讯 (黄清祥)将乐县司法局作为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工作小组的牵头单位,在县老龄办的关心支持帮助下、在各成员单位共同努力和积极配合下,坚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做好年度计划和工作总结,整合部门和社会资源,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资源优势,认真抓好老年人维权的法治宣传教育,积极有效地维护全县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并组织和参加各类老年维权服务活动,不断扩大老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依托“法律进社区”,开展涉老维权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我局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社区为重点,以居(村)委为落脚点,将老年维权工作列入“法律进社区”、“法律进家庭”活动范围,指导督促开展涉老维权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切实抓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宣传教育工作。县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股、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148”指挥中心)和各基层司法所经常走上街头、走进社区、走进集市宣传《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现场解答老年人在日常生活中遇到的涉法维权问题,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通过文艺演出、法治故事、以案释法等方式,落实老年维权工作进社区、进家庭。在县城依托12348法律援助平台,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治宣传等资源,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全县群众提供法律服务。在乡村,依托司法所建立公共法律服务站,为农村群众提供人民调解、法律援助、法律咨询等法律服务。
  结合重要节点,举办涉老维权法治主题活动。为把老年维权工作落到实处,将乐县司法局结合“清明节”“端午节”等重要节日,开展为老年人进行法律服务的活动。让全县老年朋友懂得和珍惜自己在社会及家庭中的重要地位、运用法律知识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方法。坚持在社区青少年、在校学生中开展敬老、助老法治宣传教育,利用寒暑假期组织青少年开展为老、敬老和助老服务,将法治宣传教育与社会实践结合起来,增强法治宣传教育主题活动的成效。加强与街道老年协会、各老年维权示范岗等单位的联系沟通,主动了解老年人在法律方面的需求,共同开展有针对性的老年维权工作。截至7月底,我局各部门共举办参与各类法治宣传活动75场次,其中大型广场活动21场次,“法治进社区”17场次,受教育老年人达1837人次;共发放宣传资料7540多份,普法书籍1817本,普法小礼品1485份,出板报、宣传栏5期,在全县各乡镇悬挂大型条幅89条,展出展板83面,解答法律咨询121人次。
  充分整合资源,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充分整合全县3个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资源,采取分片挂包的方式,把现有律师采取以乡镇政府统一购买服务的方式,担当全县143个村(社区)的法律顾问,其中15个村(社区)作为法律顾问示范点。同时进一步加强县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县“148”指挥中心)、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法律服务机构的双向对接和有效互动,做实老年人维权工作。一是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法治宣传、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资源,加强法律力量配备,逐步健全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站建设。二是依托一村一法律三是顾问制度,落实律师联系挂包村(社区)活动。加强乡村法治建设的制度建设,确保法治宣传、依法治理、公共法律服务站、一村一法律顾问等工作落到实处。截止目前,受理法律援助案件41件,其中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援助案件4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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