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新作为

发布时间:2019-03-08 08:40   来源:法制网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李新建 摄   

  □ 法制网记者 蔡长春

  全国“两会”期间,针对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社会热点问题,全国政协委员、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赵大程接受了记者采访。

  记者:重新组建的司法部有哪些职能?

  赵大程:根据党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策部署,重新组建的司法部承担着统筹行政立法、行政执法、法律事务管理和普法宣传等职能,概括起来讲就是“一个统筹、四大职能”。“一个统筹”,即中央依法治国办统筹协调法治工作,司法部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央依法治国办相关工作,接受中央依法治国办的统筹协调,从而实现了贯通立法、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各环节于一体,汇聚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于一体。“四大职能”,就是在全面履职基础上,发挥好行政立法、行政执法、刑事执行、公共法律服务四个方面职能作用。具体职责包括:负责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草案起草,立法协调和备案审查、解释,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指导行政复议应诉,普法宣传,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管理,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律师、公证、司法鉴定和仲裁管理,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国际司法合作和司法协助等。重新组建的司法部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树牢“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做到“两个拥护”,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主动适应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新要求,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解放思想、改革创新,担当作为、务实推进,切实履行好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中的职能作用,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历史征程上,为健全社会主义法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有力有效的法治保障和法律服务,在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展现司法行政工作新作为。

  记者:2019年央视春晚葛优的小品让人印象深刻,现在很多商家专门盯准老年人的腰包,想方设法推销一些所谓的保健品,成本低,危害大,怎么能够从立法角度加强规范?

  赵大程:对市场上这些宣称具有保健功能的产品,社会上反映最集中的是虚假宣传问题。一些不法企业盯准老年人腰包,宣称具有疾病治疗功能,不仅骗取了金钱,还耽误了正规治疗。针对这方面问题,我国法律有比较完善的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并规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此外,对于涉嫌进行虚假宣传的,经营者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还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刑事责任。食品安全法进一步明确,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广告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广告内容应经审查批准等。为进一步治理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目前我们正在开展配套法规的修订工作,将进一步加强对保健食品的规范,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我们有关的制度设计,一是形成有效震慑,通过加大处罚力度对群众深恶痛绝的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惩,直至将严重违法企业驱逐出市场,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二是强化权益保障,支持和便利消费者通过法律途径向不法企业索赔,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发挥规制功能作用,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使法律不仅作为事后追责的依据,更要将法律作为企业诚信、合法经营的准则。四是加强科普教育,引导群众科学健身,提高辨别能力。

  记者:这两年很多人在用音乐类的App时都发现不如以前“方便”了,因为很多歌曲都会出现“因版权原因,暂无法提供下载或播放功能”,这是不是和我们加大对著作权的保护做了大量工作有关?

  赵大程:经过多年努力,我国在著作权领域制定出台了著作权法、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1部法律和6部行政法规,以及若干部门规章和司法解释,推动了著作权保护法律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保护创作者、传播者、使用者的合法权益,繁荣社会主义文化、科学与教育事业,推动创新型国家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著作权领域部分法律制度需要根据实践发展进一步完善,特别是实践中侵权盗版行为仍时有发生,权利保护的实际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还有一定差距,有必要进一步加大侵权盗版打击力度、有效维护权利人合法权益。为此,国务院已于2018年将著作权法修订列入年度立法工作计划,今年继续推进。目前,司法部正在抓紧开展审查工作。

  记者: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多次提到“法治”,强调要推进有关领域的行政立法,司法部在行政立法工作中有重要职能,您能不能谈一谈司法部将如何更好推进行政立法工作?

  赵大程: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进科学立法,加强重点领域立法,使社会主义法治成为良法善治。我们要认真贯彻落实有关立法工作的要求,与有关方面一道,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不断提高立法工作水平。一是在服务发展大势上下功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了一系列科学判断和重大决策部署,明确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转变的重大判断,明确提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大目标,鲜明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扩大对外开放的任务要求。从事立法工作,就要紧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对标对表新时代新形势对立法工作的新要求,履行好立法工作新使命。二是在提高立法工作质量上下功夫。提高立法质量的关键是要坚持科学立法,要把好立法“入口关”,立适应需要的法、立解决问题的法、立符合规律的法,立法项目启动前要对必要性、可行性充分论证。要坚持问题导向,提高立法的针对性、及时性、系统性和可操作性,发挥立法引领和推动作用。要坚持加强调查研究,把调研作为立法的必经环节,对立法中存在分歧的重大问题做到不调研不决策、先调研后决策。三是在健全立法程序上下功夫。坚持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充分听取人民群众、企业、行业协会商会、律师协会等方面的意见,主动邀请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建言献策,扩大立法工作的公众参与。不断健全党领导立法工作的制度和机制,协调各地区、各部门解决立法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行政立法与改革决策的衔接协调,坚持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

  记者:为更好地方便人民群众,党中央和国务院正在大力推动“放管服”改革,请问司法部做了哪些工作?

  赵大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和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力除烦苛之弊,大兴便民之举。推进“放管服”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开展证明事项清理,按照国务院工作部署,司法部负责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为此,司法部开展了一系列工作。一是加强组织指导。在认真汇总研究部门、地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基础上出台了《关于证明事项清理有关问题的意见》,就证明事项的概念、清理范围、清理主体、清理标准等问题进行了解答,指导地方和部门做好清理工作。二是督促取消证明事项。对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要取消的北京市提出的26项证明事项,会同有关部门尽快予以落实。目前26项中的24项已经取消或停止执行,另外两项属于行政法规设定,司法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修改法规后取消。三是设立群众投诉监督平台。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组织专门力量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在线转送有关地方或部门办理,并督促在规定时限内向群众反馈处理结果。目前,平台效果初显,有力地推动各地方、各部门清理无谓证明。截至2018年12月27日,平台累计接收到群众投诉1875件,其中反映证明事项清理的1050件,转交相关地方和部门办理。四是研究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制是减少证明事项的很好替代措施。在前期广泛调研和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司法部已拿出了《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听取了有关方面的意见,并正在抓紧对征求意见稿进行修改,相信随着下一步这一制度的落地实施,人民群众在办理有关证明事项方面将更加便捷。五是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司法部对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进行了清理。近日出台《司法部关于取消部分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事项的决定》,取消28项证明事项。 

  记者:我们国家设立了行政复议制度来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就是我们日常所说的“民告官”,您能介绍一下行政复议的有关情况吗?

  赵大程:行政复议是政府系统自我纠错的监督制度和解决“民告官”行政争议的救济制度,是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抓手,也是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行政复议的法定受案范围包括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各类具体行政行为。只要群众和企业认为某一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就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自1999年行政复议法实施以来至2018年底,全国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共依法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26万件,发挥了两大功能:一是“刀刃向内”监督依法行政,促进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办案直接纠正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同时通过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手段纠正违法共性问题,从源头上倒逼依法行政;二是复议为民,依法维护群众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行政复议具有“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特点,申请行政复议不收费用、门槛较低,审理时限较短。行政复议机关综合运用听证、实地调查、调解等多种方式,实质性化解房屋征补、食品药品、社会保障等重点民生领域的行政争议,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记者:听了您的介绍,感觉行政复议确实是我们维护自身权益的一种重要方式,司法部对进一步做好行政复议工作有哪些考虑?

  赵大程:行政复议将着力在解决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政争议和涉及维护市场公平秩序的行政争议上下功夫,在促进政府依法行政的过程中更好服务发展,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2019年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一是继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加大监督纠错力度,促进法治政府建设。二是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决策部署,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提升行政复议公信力。三是按照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部署,修订行政复议法,在制度层面促进和保障行政复议工作的长远发展。四是加强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推动全系统规范化建设上水平、见实效。五是加强行政复议信息化建设,推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平台在各级行政复议机关广泛应用。六是加强行政复议宣传,提高复议的社会认知度,引导群众选择行政复议渠道合理合法表达利益诉求。七是做好案例指导、与司法机关良性沟通等工作,加强指导监督,提高全国行政复议工作整体水平。

  记者: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新需求是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课题,请问司法部在这方面有哪些举措?

  赵大程: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出明确要求,要求统筹研究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工作改革方案,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服务更加便捷。可以说,一个国家公共法律服务的水平直接与我们的安全感、幸福感、获得感挂钩,必须要让公共法律服务从“指尖”到“心间”做到全覆盖。2018年,我们全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基本实现全覆盖。打通法律服务人民群众的“最后一公里”,打造中国社会的“保健医生”的目标正在实现。本轮机构改革以后,司法部新设了公共法律服务管理局。我们紧紧抓住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热线平台、网络平台等三大平台建设,通过平台汇聚更多、更优质资源,方便人民群众获取法律服务。在任何一个地方,只要拨打电话号码12348,就可以免费获取基本的法律咨询服务。只要登录中国法网(www.12348.gov.cn),就可以获取海量的法律资讯,享受多样化的在线服务。在每个县(市、区),我们建成了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街道)设立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每个村(居委会)都有法律顾问。目前,全国建成近3000个县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3.9万个乡镇级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2019年,我们还要继续做好两件事。第一,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一体化建设。平台建设三年目标,2018年普及化已经实现,2019年要实现一体化,2020年实现精准化。我们要重点推进三台融合,统筹提供各类法律服务,不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提供服务的形式、方式,提高效率和效果。强化政府责任,加大投入,发挥市场机制,不断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的种类、数量,推动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进驻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方便群众就近获得法律服务。第二,推进基本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建设。落实中央要求,从我国国情出发,积极而为,量力而行,明确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的主要内容、服务对象、服务质量水平、支出责任等,并且以清单形式列明,向社会公布,同时指导各地从本地实际出发,制定本地标准,确保财力有保障、服务可持续。

  记者:去年11月份,司法部印发了《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的实施方案》,为重点民营企业开展了一次免费全面“法治体检”,这项工作目前进展和成效如何?

  赵大程: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是司法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营造良好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律师工作服务为民、发挥职能作用的一项重要工作创新。2018年11月12日,司法部专门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组建律师服务团队,深入民营企业“一对一”提供免费“法治体检”服务,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和依法治理情况,分析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帮助查找漏洞和薄弱环节,健全法律风险预警防范和矛盾化解机制。活动期间,全国共组建不同规模、不同类型的律师服务团队3100余个,参与服务团的律师达到17000多人,开展法律政策宣讲6500余场,直接联系和服务民营企业56000余家,帮助化解矛盾纠纷或解决涉法涉诉问题44000余起,提出法律风险防控建议78000余条,收集到民营企业提出的意见建议24000余条,服务了企业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记者:总的感觉,司法部正努力通过各项工作让更多人民群众、更多企业和组织享受到法治带来的“甜头”,您能再举一些例子吗?

  赵大程:可以谈几个具体的方面。比如在行政立法方面,近年来,我国医疗服务量持续增长,医疗纠纷时有发生,部分医疗纠纷矛盾激化甚至引发激烈冲突,损害了医患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医疗秩序。针对这一情况,2018年7月国务院颁布了《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条例坚持预防和处理相结合,在源头预防医疗纠纷方面,规定了三方面内容:一是加强医疗质量安全的日常管理;二是强化医疗服务关键环节和领域的风险防控;三是加强医疗服务中的医患沟通。在处理纠纷方面,规定了四方面内容:一是规范医疗纠纷发生后的即时处置;二是明确处理医疗纠纷的原则、途径和程序;三是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用;四是统一规范诉讼前的医疗损害鉴定活动。这为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同时,条例还提出要发挥人民调解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主渠道作用。近年来的实践表明,人民调解是化解矛盾、定分止争的一个有效途径。目前,全国超六成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化解,调解成功率达85%以上。再比如,近年来,各地普遍开展了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2018年10月,新修改的《刑事诉讼法》确立了值班律师的法律地位,明确值班律师权利义务及公检法等办案机关的协助义务等内容。这一制度的确立,使得所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都能获得及时法律帮助,这是我国刑事法律援助制度的重要创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指在人民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目前,各地正推进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设,做好值班律师选任工作,引导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积极履行职责,协调公检法机关加强对值班律师工作的支持配合,取得了积极进展。截至2018年年底,全国已在3100多个人民法院、2500多个看守所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实现了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值班律师在刑事诉讼各个阶段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转交法律援助申请等服务,有效维护了他们的合法权益。

  记者:您刚才讲到了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制度,那是不是在有关的刑事诉讼中都能享受到律师辩护?

  赵大程:法律援助律师值班主要是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供法律咨和法律帮助,还不是提供刑事辩护。我们还有另外一项制度安排,即刑事辩护全覆盖工作,目前正在试点推进。2017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在北京等8个省(市)开展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通过扩大通知辩护等方式,使所有刑事案件被告人都能够得到辩护或者法律帮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8个试点省(市)扩大通知辩护案件8万多件,超过10万名被告人因此获益,试点地区的刑事案件律师辩护率得到大幅度提升。以北京为例,通过开展刑辩全覆盖试点,一审案件律师辩护率95%,二审辩护率90%以上,被告人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司法人权保障得到有力彰显。2018年11月,为推动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深入开展,适应以审判为中心刑事诉讼制度改革的需要,进一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扩大刑辩全覆盖试点范围,在第一批试点地区基础上,在全国普遍开展试点,由各地根据情况确定具体试点范围。目前,各地正在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部署要求,积极推进此项试点工作,以充分发挥律师在刑事诉讼中的职能作用,加强司法人权保障,促进司法公平正义。

  记者:组织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是司法部的一项重要职能。很多人都注意到,这一考试以前叫“司考”,现在叫“法考”,您能介绍一下两者的区别吗?

  赵大程: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重要指示精神,着眼建设高素质社会主义法治工作队伍而设立的一项新制度,与过去的司法考试相比,主要有这样一些变化:一是需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人员有新变化。根据党中央决策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司法考试制度确定的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四类法律职业人员基础上,应当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范围,新增了初次担任法律类仲裁员,以及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也就是说,有9类法律职业人员,需要通过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上岗证”。二是考试报名的专业学历条件有新变化。为从源头上保证法律职业人员的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报名专业学历门槛有所提高。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一般专业学历条件是,“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学历并获得学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法律硕士、法学硕士及以上学位;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非法学类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且从事法律工作满三年。”同时,我们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遵循不动存量做好增量、确保各项举措能落实的改革思路,按照“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原则,最大限度地满足了广大考生的合理预期,促进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的平稳顺利调整。三是不得报名的禁止性条件有新变化。为从源头上把好法律职业的入口关,增加了被吊销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因严重失信行为被国家有关单位确定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并纳入国家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因其他情形被给予终身禁止从事法律职业处理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四是考试内容和方式方法有新变化。考试分为客观题考试和主观题考试两个阶段,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可以参加当年和下一年度的第二阶段主观题考试。客观题和主观题都以案例题为主,注重运用案例的形式来考查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

  记者:2018年是“法考”首考之年,考试开展情况如何?

  赵大程:2018年,司法部和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精神,坚持“从严治考、规范管理、热情服务”,按照“严密组织、严谨程序、严格标准、严明纪律”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了首次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共有60.4万余人报名,47.3万余人参加客观题考试,18万余人参加主观题考试,11万余人通过考试取得合格成绩。在考试中,我们热情服务考生,各地科学合理设置考区,做好考点考场编排工作,为视障考生、疾患考生参加考试提供便利和保障,为考生提供考试文具、饮用水、食品等服务,受到社会和考生肯定。我举几个例子,比如,我们的天津考区,不是主观题考试机考试点考区,专门为一名视障考生设立了机考考场;重庆考区为两名肺结核感染考生设立了专门考场,甘肃考区允许一名腰椎损伤的考生在担架上考试,这几名考生都通过了2018年的考试。这些暖心的措施,受到了社会和考生的充分肯定。我们坚持公平公正,首次全面推行考务安全管理系统,采取人脸识别技术进行身份核查,严防替考等违法犯罪行为发生;全面使用标准化保密室,实现考场监控系统全覆盖,严厉打击违纪作弊行为,实现了雷同卷为零的历史记录,两阶段考试违纪作弊案事件不足10件,有效维护了考试公平公正,提高了考试的公信力。

  记者:在采访期间,我们也收到了来自法学学生、法学专家教授和律师等对司法行政事业的寄语,您能做个回应吗?

  赵大程:感谢大家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支持。全面依法治国是一项系统性工程,需要有力的人才保障作为基础,希望有更多年轻学子学习法律,锤炼本领,投身社会主义法治事业;需要社会各界的广泛支持,希望广大学者、社会各界和有关方面积极参与包括立法在内的各项法治工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贡献智慧;需要基层一线法律服务工作人员的辛勤付出,希望包括律师在内的广大法律服务工作者认真履行职责使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服务保障民生,让我们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共同谱写新时代法治中国建设的新篇章。

  法制网北京3月7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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