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各地各部门认真办理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投诉件

发布时间:2019-03-04 08:05   来源:厅办公室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2018年6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8〕47号)要求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为确保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取得实效,司法部2018年9月5日在中国法律服务网开通了“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在线转送群众提出的证明事项清理的意见建议和问题,并要求各省级政府及国家部委认真研究办理。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和省政府领导及司法部的要求,我厅认真开展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同时认真办理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转交的投诉件。目前,我省证明事项清理阶段性工作已完成,得到司法部的肯定。

  截止到2019年2月26日,司法部在线转送涉及我省群众提出的证明事项清理的意见建议46件,涉及福州市、厦门市、宁德市、泉州市、莆田市、三明市、漳州市等设区市和省公安厅、财政厅、住建厅、人社厅、省总工会等省直单位,省司法厅按照中央和省里的有关规定,及时将司法部转来的证明事项投诉件转各有关地区、有关部门抓紧研究处理,并要求将处理情况和结果等以书面形式于转办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反馈。各相关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办理,46件投诉件已全部妥善办结,按要求上报司法部。这项工作措施有力、成效明显,司法部给予充分肯定,并将我省一起投诉件的办理情况作为典型案例推送至人民日报。2019年2月14日人民日报第19版近一个版面以标题“不必要的证明,免了”报道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的办理情况,其中,将我省宁德福鼎市一位群众申请异地外伤医保报销对索要证明投诉的办理情况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充分肯定了我省证明事项投诉件的办理机制,并提到我省相关部门认真转办、督促办理,取消了不必要的证明,及时妥善办结群众申请办理的事项,方便群众,得到了群众的认可。

  下一步,我厅将继续推进“减证便民”行动,认真做好司法部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转交的投诉件,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的各种不必要的证明。同时,按照司法部的要求,做好我省证明事项保留清单的公布工作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工作,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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