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在“一学三比”热潮下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便利

2018-11-09 12:11    来源: 福建法治报       字号: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11月9日讯  审批权限下放、精简审批材料、压缩审批环节……近年来,在方便法律服务机构和群众办事,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省司法厅进行了积极探索,取得明显成效。今年6月份,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掀起“一学三比”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热潮,在此热潮下,省司法厅不断强化履职能力,持续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

清单管理

“框出”审批服务权责

“厘清部门职权边界,摸清‘家底’”,省司法厅法规和行政审批处负责人这样形容清单制定与管理的意义。

每个部门有多少权力,通过清单制定得以知晓。确保清单之外无权力,法无授权不可为。据悉,今年1月24日,省审改办公布了省司法厅权责清单,确认行政许可、公共服务、行政确认、内部审核(审批)以及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共34项、59小项。通过推行清单管理以来,审批服务事项办理时限压缩到法定时限50%以内,所有审批事项均控制在3个环节以内。

权力下放

“催化”审批服务提效

福建自贸区的设立为福建发展带来新机遇。如何助力福建自贸区建设,服务创新创业。

依托自贸区先行先试优势,2015年,省司法厅将包括“律师执业证书核发、换发”“港澳台律师事务所驻内地或大陆代机构及派驻代表许可”等在内的6大项行政许可权力下放到自贸区。“审批权限下放后,在福建自贸区提交的律师执业证书核发等申请,不再经省、市两级决定,自贸区可直接办理。审批效率大大提升,自贸区发展释放新活力。”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解释。

除了省级审批权限下放自贸区外,2017年省司法厅将“律师事务所变更”等21小项行政审批事项委托设区市司法局实施,其中,变更类15项,补证换证类4项,注销类和延续类各1项,这些事项均实现当场办结。从2018年7至8月份的数据来看,各设区市司法局办理的21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平均在150件左右。权限下放到位,群众办事更方便。

减证便民

“卸下”审批申请“负重”

提交审批申请,往往需要附带相关证明材料。复印证明材料要跑、少了证明材料也要跑,办事群众为“证明”所累在从前并不少见。

为了减轻证明“负担”,省司法厅着手大力精简审批证明材料。2016年开始,取消“相邻关系同意证明、办公场所照片材料”“公安机关出具的未受刑事处罚证明”等5项申请材料,明确所有行政许可和公共服务事项的申请材料不得有兜底条款。2017年,相继取消了22项申请材料,其中包含律师类12个,司法鉴定类9个,法律援助类1个。今年,省司法厅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再次取消了律师执业审批中法律职业资格证书和律协考核结果等申请材料。

“删去审查内容中‘等其他材料’这样的含糊要求,不能再用‘其他材料不齐全’这样的理由让群众来回跑。在系统内能查证的材料一律无需申请人提交,为群众办事提供最大限度便利。”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负责人介绍。

网上办事

优化审批服务质量

遇到民事纠纷,又苦于经济困难,想要寻求法律援助,但却不知如何申请,更不知申请结果何时公布。从前,遇到这样的问题,群众只能一趟趟地跑审批单位询问。

2014年初,省司法厅行政服务中心正式成立,厅机关行政审批事务集中到中心窗口办理,推行网上审批、省市联动。现在,群众想要了解审批中的流程、时限、法律依据等,只要打开省司法厅门户网站,进入“办事服务”栏目即可获得。同时,群众还能通过门户网站的政务公开、互动交流和便民咨询等其他栏目获得更多服务信息。

“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推进,使得审批服务更规范、更高效。今年,省司法厅还向“闽政通”政务服务APP推送了律师、司法鉴定机构、法律援助机构、基层法律服务电话等共9大类便民服务查询信息。所有审批事项均实现“最多跑一趟”或“一趟不用跑”。

(本报记者 魏青 通讯员 江胜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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