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总结的函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8-09-19 09:50

福建省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根据贵委通知要求,现将我厅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情况函报如下: 
    今年我厅共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17件,其中2件(第1113号和1729号)建议被列为省人大重点督办件;1件(1323号)由于代表对第一次答复不满意,我厅再次进行了答复,代表表示满意。答复类别中:A类7件,B类10件。按时答复率100%,代表满意或基本满意率100%。

    一、领导高度重视,责任明确到位 
    我厅历来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充分认识到人大代表的建议是关心支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体现,是我们改进工作的重要动力,更是人大代表行使监督权的一项重要举措。在收到省人大代表建议后,厅党委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具体办理意见,逐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具体承办人员以及办结时限。邬勇雷厅长今年四月份到任后,为加强和规范我厅人大建议的办理工作,立即责成有关处室制定《福建省司法厅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办理机制、强化办理实效;同时进一步明确了承办部门主要负责人为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厅领导为责任领导。邬勇雷厅长要求各承办部门把办好人大代表建议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完成,对重点督办的2件建议均做出批示,并专题听取办理情况汇报。 
    二、加强督促检查、注重办理成效 
    省厅办公室作为督办部门,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明确专人负责代表建议的整理下发、跟踪督办、汇总整理工作。制发了《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闽司〔2018〕51号)和《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新增和修改办理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的通知》(闽司〔2018〕78号),提出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办理期限、强化部门协作、密切与代表沟通联系、标准化复文格式等要求。在办理过程中,厅办公室不断创新督查手段,采取现场督查、联合督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承办部门办理工作进行督办、催办,并及时向厅分管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厅各承办单位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内容认真开展调研,并在办理过程中主动通过电话联系、走访座谈等方式和代表沟通,均按照时限要求报送答复书面材料。厅办公室组织专人对建议答复初稿审查汇总,将汇总情况向厅主要领导作专题汇报,所有答复的电子版均按时上传省人大网站,整个办理过程严格、周密、有序。 
    三、突出重点难点、加强跟踪问效 
    我厅高度重视省人大重点督办的2件建议和返办的1件建议,将其列为重点建议办理,全程跟踪问效。 
   (一)关于省人大重点督办的第1113、1729号建议。我厅接到通知后,厅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集相关同志开会研究,制定办理方案,明确责任部门、承办人、办结时限。分管厅领导要求承办部门、承办人切实负起责任,细化工作措施,认真办理这两件重点督办建议案。办理过程中,分管厅领导和承办部门认真准备、积极参加省人大专题调研和专题汇报会。承办部门将此次办理代表建议案作为解决相关问题、提升业务发展水平的契机,通过深入了解相关情况,认真分析总结相关工作,初步提出了行之有效的解决措施。同时,承办部门密切与代表的沟通联络,通过当面沟通交流,汇报了相关工作的现状、问题和措施,悉心听取代表的意见建议,努力把工作做好做细做实,提升代表对相关工作的满意度。在办理过程中实时跟踪办理进程,及时协调解决遇到的难点问题,直至形成答复意见。代表对答复表示满意和基本满意。 
   (二)关于返办的第1323号建议。接到通知后,厅长批示承办部门厅法宣处要认真理解领会人大代表提出的建议,尽职尽责做好工作,承担起普法宣传主体责任;要提高办理人大代表意见建议案的认识,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厅法制宣传处3名同志前往宁德市屏南县古峰镇佳洋社区,走访了省人大代表陆盛彪同志,就之前缺乏有效沟通以及对普法主体责任认识还不够到位等问题表达了歉意,当面听取了陆盛彪代表《关于在全省加大“拒执罪”普法宣传教育促进强制执行顺利开展的建议》议案提出背景、现实状况及问题成因,并逐条讨论了下一步改进工作的5条具体措施,在征得代表同意并得到满意反馈后,形成目前的答复件。下一步我厅将采取更加符合基层实际和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普法形式,切实加强“拒执罪”普法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努力提升普法宣传实效。主要采取编制下发拒执罪宣传挂图、认真开展以案释法、广泛运用电视媒体开展宣传、积极推动守法诚信体系建设、加强青少年守法意识教育等5项措施抓好落实工作。 
    四、坚持边办理边整改,促进当前各项工作 
    我厅在办理建议和提案过程中感到,代表委员所提的建议内容与司法行政中心工作十分贴近,充分体现了代表们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注和重视。我厅相关承办单位、处室按照“实事求是、突出重点、注重实效”的原则,认真开展了梳理工作。特别是对于代表关心关注的人民调解、公证管理、社区矫正、基层司法所、法制宣传和人民陪审员等司法行政工作,能够解决并有条件解决的问题,我们即时研究和协调解决,并在此次自查活动中,认真进行自查,确保代表委员所提建议意见得到真正落实。同时,有关单位在制定工作计划时,把相关建议纳入进去,实行边办理、边推进、边整改,取得较好的工作成效。 
    五、存在问题和工作措施 
    虽然经过我厅各承办单位的积极努力,省人大代表建议省办理工作已按时完成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省人大代表们的要求与期望相比,仍然存在一定差距。主要表现在个别承办人员对代表建议答复缺乏针对性、不够规范,个别需要多个部门协同解决的问题在沟通协调方面还没有及时到位等。对此,今后我们将采取更有力的措施,以《福建省司法厅办理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工作规定》为标准,认真加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承办单位(部门)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从执政为民、关注民生、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建议办理工作,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实效,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二是进一步加强办理工作的督促检查,对涉及全局性和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积极进行跟踪督查,努力促进意见建议得到落实解决;三是进一步加大审核把关力度,通过对每个答复的严格审核把关,不断提高意见建议办理质量;同时加强与省直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确保人大代表建议落实工作做得更好。 
 
    附件:省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办理情况统计表 
 
 
 
                                                                               福建省司法厅 
                                                                               2018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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