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准予设立福建正联(宁德)律师事务所的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5-17 08:54
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正联(宁德)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毛坤强、王昌华、钟颖。负责人:毛坤强。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宁北路(东城水岸)3幢4层401。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5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审核,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正联(宁德)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派驻律师为:毛坤强、王昌华、钟颖。负责人:毛坤强。住所:福建省宁德市福宁北路(东城水岸)3幢4层401。
三、该所隶属于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许可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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