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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全省政治、文化和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行政立法工作,承担相应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的起草、审查和省政府规章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的答复工作。承办司法部、省人大常委会有关方面的法律、法规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开展有关政府立法后评估工作。提出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清理、修改和废止的意见和建议。
联系电话:83770176
负责人:吴鸣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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