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12-10 15:28
王小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良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王小兰,负责人王小兰。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6号之3105室 。
三、该所隶属于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查,现决定如下:
一、准予设立福建良伍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个人律师事务所。
二、该所设立人为王小兰,负责人王小兰。住所:厦门市思明区鹭江道96号之3105室 。
三、该所隶属于厦门市司法局监督管理。
四、颁发律师事务所执业证正本、副本,正本必须悬挂于办公场所。
五、请按《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的规定参加年度检查考核,并按规定办理税务登记。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12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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