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18-00384 文号 闽司函〔2018〕9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18-09-17
标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3102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18-00384
文号 闽司函〔2018〕95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18-09-17
标题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3102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有效性 有效

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20183102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8-09-17 1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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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加志委员:
   《关于加强对中小企业法律支持的建议》(2018310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厅对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支持的工作情况
   中小企业是社会经济组织中数量最多、与人民群众生活联系最密切、最具生机活力的市场主体力量,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扩大城乡就业、维护社会稳定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为中小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维护中小企业的合法权益也一直是我厅工作的重点之一。近年来,我厅积极创新律师服务中小企业的方式途径,研究制定律师助力中小企业法律服务的各项措施,为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实现健康持续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服务支持。
   (一)创新服务方式,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
   成立各类律师服务团、律师顾问团。2011年3月,我厅与省律师协会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海峡西岸经济区律师服务团的决定》,成立了以全体省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为主组成的“福建海西律师服务团”,同时,全省九个设区市相继成立了分团。厦门市成立全国首个台商律师顾问团,在台商中聘请普法联络员,依托海事法院涉台审判庭和海沧涉台法庭开展“司法助企”活动。推进律师事务所与中小企业结对服务。福州市律师协会围绕马尾新城等重大建设项目,开展“百所百企”结对服务等活动,不断丰富法律服务对接企业的形式和途径。漳州市律师协会充分发挥海峡西岸经济区法律服务团漳州分团、台商投资法律顾问团、新经济组织法律顾问团的团队作用,积极引导律师为新经济组织(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进行“法律体检”,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法律风险防范机制。泉州市律师协会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法律服务团、民企二次创业法律服务团和“金改区”律师服务团等服务平台,深入开展“百所千企”结对服务和“法律体检活动”。引导律师担任企业法律顾问。今年以来,全省律师共担任企业法律顾问9439家,为中小企业等提供个性化、有针对性的法律服务,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二)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我厅持续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推动公共法律服务向基层延伸,为服务中小企业注入新的活力。我厅印发了《律师担任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引》、下发了《关于建立健全“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的通知》,从2015年起连续四年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纳入综治考评内容范围,使此项工作在我省稳步推进。截至今年7月,我省已实现16730个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微信群的覆盖率达到98.4%。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所在村镇的中小企业提供了多样化的法律服务,丰富了各中小企业寻求法律帮助和服务的途径,在开展法制宣传、提供法律咨询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受到了所在村镇中小企业普遍欢迎。
    (三)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三大平台建设
   我厅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对公共法律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积极组织律师和公证员参与法网驻场服务和实体平台服务,满足广大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截至今年7月,我省已建成公共法律服务设区市级中心6个,县级中心75个,乡镇(街道)站点1015个,覆盖率分别达66.7%、88.2%、91.9%,三级实体平台共配备人员1756人,日均提供服务数量4014.8人次。同时,我省现已全面开通市县两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立一体化呼叫中心系统,我省域内可呼叫接入“12348”,统一前台受理。“12348福建法网”测试版,即“福建法律服务网”也已上线,网址为fj.12348.gov.cn,公众可通过网页进行在线法律咨询。去年,我厅分两批遴选41名律师和2名公证员,参加中国法网部级平台和省级平台驻场服务,取得了较好的社会反响。省律协将律师服务企业的优秀案例选送至“12348福建法网”,供有需要的企业参考。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能够为包括中小企业员工在内的服务对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打通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最后一公里”。
    (四)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我厅扎实推进“法律进企业”工作,深化普法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全面推进依法治企,为提高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为企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保证。一是依托经信、商务、国资、工商、工会等部门将法治教育纳入企业领导和员工培训体系,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能力。二是开通职工维权热线,送法进工地车间班组,重点组织安全生产、劳动合同、社会保障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广大职工的诚信守法观念和依法维权意识。三是依托省工商局开展创建“企业之家”、“企业服务年”等活动,不断优化营商环境。坚持法治文化与企业文化、诚信建设与和谐劳动关系建立相融合。四是利用法治文化宣传墙、举办法律知识竞赛等活动打造企业法治主题园地,传播法治文化,弘扬法治精神。
    二、下一步加强对中小企业法律支持力度的措施
   为省内中小企业提供法律支持,是我省司法行政系统服务社会的一项重大工程。您对此提出整理企业现实经典案例、建立企业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帮助企业建立标准合同文本及加强企业常态化普法工作等建议,十分中肯,切合我省实际。下一步,我厅将继续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专业化的法律服务和法律保障,帮助中小企业破解发展难题,防范法律风险。
    (一)继续大力推进律师服务中小企业发展各项工作
   指导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充分发挥律师队伍服务社会职能作用。一是大力推进“千所千企”、“法律服务进企业”等活动,鼓励各地借助海西法律服务团等服务平台,“所企结对”。二是引导组织律师深入企业一线,为企业开展“法律体检”,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发现、解决依法经营与公司规范治理方面存在的缺陷,完善危机处理的法律预案,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三是通过举办论坛、讲座和现场咨询等活动,深化企业法律顾问工作,鼓励中小企业设立法律事务部或聘请法律顾问,保证企业各项经营活动严格依法运转,杜绝因企业自身违规违约引发法律纠纷。四是由省律协牵头,组织有经验的律师或资深法律顾问编纂企业常用合同标准文本,如:买卖合同、保密合同、劳动合同等,减少企业常见的合同风险。五是鼓励律师、法律顾问收集报送服务中小企业过程中遇到的典型案例,由省律协筛选后推荐至“12348福建法网”案例库。在有条件的情况下,省律协可组织将案例库中的案例编印成册,发放至有需要的中小企业。
   (二)继续深入开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
    着力解决部分地区法律资源不足的问题,根据司法部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的意见》要求,鼓励大中城市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对口支援,同时吸收司法局、司法所和法援中心工作人员、公证员及退休法官、检察官等进入法律顾问队伍。强化有中小企业的村(社区)的法律顾问配置,优先推荐有企业服务经验的律师作为当地法律顾问。要求各地对照我厅下发的《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的意见》标准,扎实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的规范性。计划年底前,实现有经费保障的村(社区)法律顾问占比达85%以上,创建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达10%以上;2020年底前,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和经费保障两个全覆盖,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普遍规范的总体目标。指导中小企业所在地的村(社区)法律顾问主动建立与中小企业的沟通联系渠道,将中小企业主要管理人员纳入法律服务工作微信群,方便随时进行法律咨询。
    (三)继续大力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我厅将进一步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今年底前将实现全省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全面建成到位,各中小企业从业者和员工可以在各级公共法律法律服务实体平台面对面的得到专业、权威的法律指导。同时,我厅将积极组织、遴选优秀律师和公证员,参与“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12348福建法网驻场服务,并通过强化对驻场人员的选拔、考核,对驻场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对中小企业从业者和员工关注度高的常见法律问题开展针对性指导等方式,确保提供法律服务的质量和效果,增强平台专业性和权威性,使广大中小企业从业者和员工足不出户便能通过电话、网络接受到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建立和谐的劳资关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四)继续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
    我厅将继续把帮扶企业作为一种常态化普法工作,进一步深化“法律进企业”活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经营、依法管理水平。一是抓住企业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龙头”。建立健全企业领导干部学法“三落实”制度,即学习计划落实、学法时间落实、学习内容落实。二是抓好一批企业普法工作“骨干”。从企业中挑选一批责任心强、热心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工作为骨干,每年有计划、有针对性地对他们进行培训,发挥他们企业普法“主力军”作用。三是抓好企业法律风险防范。联合法院、商务、工商、知识产权等部门开展“司法助力产业创新”专项活动,汇编典型案例,搭建知识产权、防范金融风险、涉外法律事务普法平台,为企业提供司法保障。针对重大项目企业个性问题,编制企业法律风险、金融风险防控服务手册,为企业提供定制化法律服务。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提高企业守法经营意识。
   再次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施 帅
   联系电话:0591-83770279



                                                                               福建省司法厅
                                                                               2018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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