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19-00109 文号 闽司函〔2019〕5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19-05-22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19-00109
文号 闽司函〔2019〕5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19-05-22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609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19-05-22 1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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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丹代表: 
 
    《关于在全省推进社区智能法律服务——“无人律师所”的建议》(第1609号)收悉。感谢您对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的密切关注和宝贵建议,现就您的建议答复如下: 
    一、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 
    2014年9月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省司法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意见》,部署建设“政府主导、司法行政牵头、部门联动、社会协同”的覆盖城乡、优质均等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2014年下半年,我省在福州、厦门、漳州、泉州、南平等5个设区市启动了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试点,2015年底在全省全面推开。4年多来,我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把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放在突出位置,主动作为,积极探索,大力加强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建设,特别是深入推进“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连续4年将其纳入省对设区市综治考评范围。整合服务保障民生的各项资源,依托各级法律援助中心、人民调解中心、司法所、村(社区)服务站,全省建成86个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105个乡镇(街道)法律服务站、16762个村(社区)法律服务点,基本实现市县乡村四级实体平台全覆盖;市县两级全面开通“12348”法律服务热线,工作日上班时间提供服务;“12348福建法网”正式上线运行,与部级平台联通对接,遴选了34家法律服务机构和77名法律服务人员驻场提供咨询解答服务,实现网上咨询和办理部分公共法律服务事项。 
    二、我省“无人律师所”现状 
    “无人律师所”是借助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延伸传统律师服务,可实现跨越时空障碍的一种智能便捷服务模式。主要通过智能手机、ATM柜式智能设备、机器人等提供服务,一是借助法律服务大数据和云计算对一些常识性、常见性法律问题提供智能咨询解答,二是借助互联网实现远程律师匹配提供律师远程视频个性化咨询解答。 
   (一)智能咨询解答。对于常见性法律问题,我省去年上线的12348福建法网已建成电脑端和手机端“主题式”智能法律咨询,提供婚姻、工伤、借贷、交通事故、买房纠纷等十类常见法律问题“情景式”全天候智能咨询解答,从去年6月开通上线到今年4月底共为群众提供了499人次服务,生成咨询建议书412份。 
   (二)远程视频服务。要实现远程视频个性化法律咨询解答服务,需具备以下四个条件:一是软硬件设备,二是高速的网络,三是群众知晓度、使用度高,四是强大的后台专业法律服务团队。对于远程视频个性化服务,目前我省受制于经费等因素暂未提供相关服务。针对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我省通过开通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提供“5×7小时”法律咨询和公共法律服务其他业务咨询引导服务,自2017年7月开通到今年4月底共接听解答群众来电20.6万通,分流转办各类业务167件。 
    三、公共法律服务下一步工作安排 
我们将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深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司法所、人民调解等法律服务资源,尽快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 
   (一)推进“12348福建法网”建设。围绕“建成覆盖全业务、全时空的法律服务网络”要求,进一步推进我省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尤其是以网络平台为统领,以信息技术为支撑,推进“12348福建法网”建设,推动实体、热线、网络三大平台业务融合和升级改造。同时,遴选推荐一大批优秀的律师、公证员、人民调解员、司法鉴定人员等法律服务人员和法律服务机构进驻提供服务,满足群众请律师、办公证、求援助、找调解、寻鉴定、要仲裁都可以在“网上办”“指尖办”的需要,实现公共法律服务“马上办”“随时办”“一次办”,给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实实在在的法治实惠,逐渐培养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意识,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二)加强热线平台建设。拟参考广东的热线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统一建设省级7×24小时服务热线平台,实现以热线服务资源为基本保障,推进三大平台融合。依托热线平台集中的专业坐席,我们将按照您的建议,逐步在人口密集和偏远地方放置ATM柜式或机器人等设备,开通远程视频咨询,同时开通咨询涉及相关材料的同步上传等功能,让远程视频模式最大程度达到面对面咨询效果,切实满足群众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 
   (三)规范实体平台建设。推进县、乡、村三级实体平台整体联动,按照司法部“3+X”模式,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和公证、司法鉴定等司法行政其他公共法律服务集中进驻。出台《关于推进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规范化建设的意见》,逐步将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打造成面向群众服务的主阵地和一线综合服务平台,更好地满足基层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现实需求。同时,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充分利用村(社区)法律顾问微信工作群,向人民群众提供随时随地随身的服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首选率和满意率。 
    《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办理意见征询表》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陈慧娟 
    联系电话:0591-87528421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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