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涛委员:
《关于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加强关爱的建议》(第20193062号)由我厅会同省民政厅、省教育厅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帮扶情况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关爱保护工作,2016年出台了《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53号)将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纳入保障范围,切实加强关爱保护。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根据职能范围,积极推进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救助、教育帮扶、监护落实等工作,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全面摸排掌握我省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状况。2018年,在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党委的统一部署下,省监狱管理局联合福建警察学院、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对有未成年子女的福建省籍服刑人员进行整体抽样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全省在押有未成年子女的服刑人员12589人,占全省押犯总数的24.1%,有婚生、非婚生未成年子女17922人。根据统计结果显示,福建省籍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中,在监护人上,54.4%主要监护人为在押服刑人员配偶,30.2%为在押服刑人员父母,5.1%为在押服刑人员兄弟姐妹,2.9%为在押服刑人员其他亲属;在监护人履行职责上,62.5%与监护人日常关系好,29.1%与监护人日常关系较或一般;在受教育情况上,66.1%处于小学教育阶段,31.5%处于中学教育阶段,辍学率2.4%;在违法犯罪上,1.5%有被法院判处实刑经历,0.4%有被法院判缓刑经历,2.4%有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经历;在经济来源上,42.1%由在押服刑人员配偶给予,37.5%由在押服刑人员父母给予,14.9%由在押服刑人员亲朋接济,5.5%为其他方式;在寻求困难帮助上,33.5%的在押服刑人员希望社会对其子女进行学习指导上的教育帮扶,30.7%的在押服刑人员希望社会对其家庭经济进行救助,21.1%的在押服刑人员希望社会对其子女进行心理健康上的关心帮扶。调查报告《福建省在押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调查研究》,被司法部预防犯罪研究所刊发在2018年第9期《犯罪与改造研究》,为更加精准教育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践借鉴。
(二)多措并举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教育帮扶。一是在省司法厅、省监狱局的倡导和支持下,我省监狱系统民警在全国率先建立首个为服刑人员贫困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援助的非营利性慈善组织——福建省教育援助协会(“红苹果”公益)。省司法厅党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李杰鹏亲自带领监狱民警和“红苹果”公益志愿者走访困难服刑人员家庭。截至目前,全省每个监狱均建立“红苹果”分会,每年常态化开展“穿墙引线”亲情拓展营活动,每年至少走访5户特困服刑人员家庭,帮扶10名特困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2017年以来,接受帮扶的140多名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未出现再犯罪行为,其未成年子女无一人辍学和犯罪,有效预防“二次”犯罪、“二代”犯罪,受到省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王洪祥批示肯定。二是开展特色亲情帮教活动。各监狱不断丰富亲情帮教形式,开展亲情家书、亲情电话、亲情会见、离监探亲等活动。2017年以来,在春节、中秋期间特批104名服刑人员离监探亲,与家人子女短暂相聚,全部在规定时间内返回,社会效果良好。增加亲情帮教次数,突出特色帮教。每年每个押犯监区举办3次以上亲情规劝会,全省监狱借助母亲节、父亲节、中秋节、重阳节、春节等“我们的节日”为契机,开展“监狱开放日”、“亲情团聚会”、“亲情联欢会”、“最想见的人”、“最感谢的人”、“携手回归”等特色亲情帮教活动,2017年以来,累计举办特亲情帮教活动530场,邀请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8900多名家属进监会见。三是延伸教育帮扶触角。定期组织民警心理咨询师“进村入户”,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提供心理辅导,普及心理健康知识。对生活困难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结合实际开展“捐资助学”活动,采取捐款捐物等形式,送去一些生活物资和助学金。据不完全统计,2017年至今,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借助组织帮扶、法律援助、民警志愿者等自身力量,开展关爱服刑人员未成年人子女心理拓展活动20余场,帮扶89个特困服刑人员家庭112名未成年子女,累计捐款捐物、发放奖助学金90余万元,为25名未成年子女提供法律援助,协助解决了监护人职责履行、家庭婚姻危机以及就业就学等问题,帮助11名未成年子女圆了大学梦。四是减轻特困服刑人员家庭经济负担。支持全省监狱实行服刑人员生活大宗物资、狱内超市“统招分签”,供应服刑人员粮油达到一级品质,全年节约资金600多万元,狱内超市服刑人员日用品整体供应价比基准价下浮近33%,三年内预计为服刑人员节省约8000万元;提高服刑人员劳动报酬,2018年,全省监狱单位累计发放服刑人员劳动报酬1.3亿元,服刑人员劳动报酬月人均发放额属全国最高省市之一,有效减轻了特困服刑人员家庭负担。少数家庭困难的服刑人员还将部分劳动报酬寄回家里,用于子女生活费用等家庭开支。五是开展无缝对接。修复临释服刑人员支持系统,帮助建构和谐家庭关系。开设符合临释服刑人员改造及适应社会、谋生需要的出监教育课程。客观公正作出出监评估,将其刑满释放后可能遇到的生活困难、家庭变化、有无固定住所、社会交往以及回归社会危险性等情况,通报当地公安和司法局,加强与各地公安、司法、教育、团委、妇联等单位沟通,开展刑释人员跟踪回访工作,加强社会安置帮教衔接,通过家访、电话、信件、座谈会等多种形式进行跟踪回访,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责任。
(三)有效发挥民政政策托底作用。一是做好基本生活保障。对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父母双方服刑或一方服刑一方无抚养能力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及时将其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对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适当提高救助水平。二是落实兜底监护。对于父母双方服刑或一方服刑一方无监护能力的儿童,如无其他法定抚养人及有意愿监护的亲属和家庭,可由民政部门设立的儿童福利机构或救助机构监护抚养。三是构建保障服务网络。利用农村留守儿童救助保护机制,建立了面向包括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内的困境儿童安全保护机制。全省创建了95个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家园关爱保护乡村示范点,实现示范点县域全覆盖。乡镇儿童督导员、村(居)儿童主任实现人员配备全覆盖,全省儿童主任配备率(配备人数除以村居个数)达到100.6%,儿童督导员配备率(配备人数除以乡镇个数)达到134.2%。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下一步,省司法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将深入认真学习贯彻《关于进一步加强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保障工作的意见》(民发〔2019〕62号)和《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闽政〔2016〕53号),聚焦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特殊群体,切实采取措施,加强关爱保护。
(一)不断激发服刑人员内生改造动力,促其积极改造。省司法厅、省监狱局将进一步加强新入监服刑人员排查摸底工作,将排查出的未成子女信息录入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信息管理系统,为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不断提供第一手的数据材料;加强与“红苹果公益”联系,拓宽帮扶范围,改进帮扶形式,使更多的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受益;将家庭特别贫困的服刑人员子女列为助学帮扶对象,纳入资助范围,重点帮扶,动员企业、公益组织提供资助,解决学习费用,防止因家庭经济困难休学辍学;加强与公检法司、关工委、民政、团委、妇联、学校等部门单位沟通,共同关爱和帮助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解决户口、就学、生活等方面问题;继续深化亲情规劝活动,扩大亲情帮教受益面,每年每个监区开展大型特色亲情帮教活动3次以上,积极动员社会志愿者进监帮教和帮扶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在“五四”、“六一”儿童节、“中秋节”、“春节”等重大节日,联系学校,社会公益组织,走访入户送温暖,在每年中考、高考期间,联合教育部门、学校等,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专项帮教活动,帮助其排除干扰和影响,考出好成绩。
(二)保障服刑人员子女就学,维护其身心健康。推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加强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情况进行摸底调查和详细登记,建立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基本信息资料,掌握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数量、学习生活状况和心理动向。对服刑人员子女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就近优先安排就读,减免相关费用,。统筹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会、家访、家长开放日、家长接待日等各种家校沟通渠道。组织专业人员一对一给孩子进行心理疏导,消除心理障碍,组织孩子开展健康有益的活动,培养健康的人格。推动学校建立定期与其监护人见面沟通机制,促进家校双方提升教育针对性感染力。鼓励支持社会各方开展志愿服务,为生活条件较为困难的服刑人员子女献爱心,力所能及地为服刑人员家庭未成年子女提供学习和生活上的帮助。推动学校组织服刑人员子女积极参加学校、班级组织的各种文体活动和兴趣小组、文艺沙龙等,帮助服刑人员子女培养健康的兴趣爱好,帮助他们建立和谐友好的人际关系。
(三)理顺社会福利机构关系,拓展服务模式。理顺儿童福利机构、救助机构及未成年人保护中心等相关机构关系,明确相关职责,最大程度发挥这些机构在困境儿童保障方面的作用,落实机构对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监护兜底责任。争取各级财政的支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对开展儿童服务的专业机构或组织予以扶持。加强沟通协调,争取将困境儿童保障工作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积极引导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购买服务,为各类困境儿童提供专业化的服务。加强舆论宣传。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积极配合司法、宣传等部门,通过电视、报刊、网络等方式加强舆论宣传,引导社会公众平等对待服刑人员子女,减少歧视现象,确保服刑人员子女健康成长。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监狱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邬勇雷
联 系 人:肖峰
联系电话:0591-87020073
福建省司法厅
2019年7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