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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4-00070 | 文号 | 闽司函〔2024〕74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4-00070 | ||
文号 | 闽司函〔2024〕74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生成日期 | 2024-04-09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2140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 ||
有效性 | 有效 |
省文化和旅游厅:
《关于发挥我省地方戏曲“福文化”传承作用的提案》(20242140号)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该提案很有见地。为了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出台保护地方戏曲的地方性法规确有必要。目前,苏州市、福州市等地已经出台了保护地方戏曲地方性法规,比如2006年苏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苏州市昆曲保护条例》。2021年福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了《福州市闽剧保护规定》,该规定实施以来,对加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闽剧的保护与传承发挥了较为积极的作用。
我厅将积极配合贵单位以及相关部门共同开展必要的立法前期调研工作,争取早日将有关保护地方戏曲的地方性法规列入我省的立法计划。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李欣
联系电话:0591-83968932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4月9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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