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073 文号 闽司函〔2024〕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4-10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073
文号 闽司函〔2024〕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4-10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二次会议第20243034号提案的会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4-04-11 1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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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民政厅: 

  《关于发挥闽台婚姻家庭在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积极作用的建议》(第20243034号)收悉,我厅的办理意见如下: 

  根据1993年海峡两岸关系协会与海峡交流基金会签署的《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福建省公证协会负责海峡两岸公证书副本的查询、审核、寄送、验核以及查证工作,是福建省执行《两岸公证书使用查证协议》的唯一主体。2023年我省共收到台湾海基会寄来的公证书副本7749件,其中涉及单身等办理结婚登记所需公证书材料2519件,出具验核证明5020件,其中涉婚姻验核证明375件;向台湾海基会审查、登记、寄送涉台公证书副本21366件。由于台湾公证书副本无法转寄各部门,台胞台属需到福建省公证协会办理台湾公证书验核证明。为解决这个问题,福建省公证协会在厦门、漳州、泉州及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台湾公证书远程验核比对窗口”,方便台胞台属就近办理。2023年通过“台湾公证书远程验核比对窗口”出具验核证明共计608件。 

  福建省公证行业为台胞台属开设绿色通道,设立优先服务窗口,上门暖心服务,对于不便到场的涉台公证当事人,安排公证员上门“点对点”服务,全程“一对一”跟进,尽心尽力为台胞解忧纾困。优先办理出证,尽可能为台胞台属精简办证流程,最大限度压缩办证时限,承诺对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的公证事项在受理后五个工作日内出具公证书,当事人只跑一次公证机构就能办好生存等84项公证。部分公证机构联合涉外(台港澳)婚姻登记部门推出涉台“婚姻+公证”的“一件事打包办”服务套餐,凡是登记结、离婚的台胞需要办理婚姻状况公证的,可以由涉外(台港澳)婚姻登记部门开具联办受理单,无需排队,绿色通道直接受理。 

  下一步,我们将认真吸纳建议,着重做好两个方面工作: 

  一、建立信息共享长效机制。配合贵厅,推动福建公证行业与相关部门数据资源共享,全面提升公证服务数字化、智能化水平,不断满足台胞台属多样化的公证法律服务需求。 

  二、继续提升公证减证便民水平。推进台湾公证书远程验核比对工作,继续在宁德、莆田、三明等地设立台湾公证书远程验核比对窗口;推动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进一步压缩公证办理期限,鼓励更多有条件的公证机构开展涉台“婚姻+公证”的“一件事打包办”服务,让台胞台属办事“更便捷,少跑路”。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王  婧 

  联系电话:0591—83707142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4月10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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