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172 文号 闽司函〔2024〕14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8-28
标题 福建司法厅关于准予龙岩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准予龙岩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复函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172
文号 闽司函〔2024〕14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08-28
标题 福建司法厅关于准予龙岩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复函
内容概述 关于准予龙岩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复函
有效性 有效

福建司法厅关于准予龙岩仲裁委员会设立登记的复函

发布时间:2024-08-28 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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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龙岩市人民政府:

 

  你府《关于组建龙岩仲裁委员会的函》(龙政函[2024]23号)及相关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龙岩仲裁委员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的条件,准予设立登记。登记事项如下:

  仲裁机构名称:龙岩仲裁委员会

  住所:龙岩市新罗区解放北路15号

  法定代表人:温非凡

  仲裁委员会组成人员(首届):江勋善、张丽丹、温非凡、俞成鸿、李松水、邓永峰、廖永梅、邹建福、麻丽珍、何  伟、邱  琳

  龙岩仲裁委员会应当严格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龙岩仲裁委员会章程》开展仲裁活动。

  专此复函。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8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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