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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4-00183 | 文号 | 闽司公告〔2024〕4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4-00183 | ||
文号 | 闽司公告〔2024〕4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生成日期 | 2024-09-18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 ||
内容概述 | 关于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名单的公告 | ||
有效性 | 有效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司法部《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和《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办法》规定,我厅对各设区市司法局上报的2023年度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现将福建省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含法律援助律师、公职律师和公司律师)名单予以公告。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执业管理、利益冲突审查、收费与财务管理等制度,对律师在执业活动中遵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律师执业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恪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律师依法执业受法律保护。希望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律师工作给予支持和监督。
附件:福建省通过2023年度检查考核的律师事务所和
律师名单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9月1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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