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204 文号 闽司〔2024〕19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11-28
标题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4-00204
文号 闽司〔2024〕192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4-11-28
标题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内容概述 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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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印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11-28 1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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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设区市党委宣传部、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宣传与影视发展部、政法和社会工作部,省直各单位:

  今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福建省司法厅制定了《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福建省委宣传部                      福建省司法厅

  2024年11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

 

  2024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工作方案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12月4日是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为开展好今年的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经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研究,并商省直有关部门,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福建省委十一届历次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宪法宣传教育,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推动宪法全面贯彻实施,为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福建实践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活动主题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推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三、重点宣传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宪法,国旗法、国歌法、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法治福建建设取得的历史性成就;与经营主体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以及社会广泛关注的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平安建设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

  各地各部门要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以及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结合实际确定“宪法宣传周”的重点宣传内容。

  四、时间安排

  12月1日至7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可在时间上适当延展。

  五、工作安排

  (一)省级主场活动

  1.省委依法治省办、省司法厅牵头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省级主场活动,举办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启动暨“蒲公英”法治宣讲团首场宣讲活动。

  2.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中国法治出版社、省司法厅在漳州市举办《中小企业常见法律问题解答指引》新书发布会;省司法厅发布红色法治文化系列宣传视频、2024年福建省“宪法宣传周”宣传海报。

  3.省委宣传部统筹网上网下主流媒体主渠道,聚焦“宪法宣传周”重大活动,推出时政报道。用好各级重点新闻网站、新媒体平台集纳转载重点稿件,做好普法类新媒体产品推送。运用“万屏联动”机制,提升社会宣传实效。

  4.省委网信办结合“第三届福建省短视频大赛”,开展网络普法短视频展播,组织开展全省网络法治宣传优秀案例推选活动。

  5.根据司法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普法办印发《关于组建第一批大学生法治宣讲团的工作方案》,省司法厅、省教育厅、团省委作为指导单位,组织、指导福州大学(全国第一批八家高校之一)组建大学生法治宣讲团,以线上线下方式开展“蒲公英七进”法治宣讲活动。

  6.省公安厅、省司法厅联合走进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开展“与法同行,关爱成长”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活动。

  7.省司法厅、省国资委、福州大学举办“送法进企业 普法零距离”宪法宣传活动;省司法厅、省工商联举办“民营企业家学法”活动,组织民营企业家开展法治观影、交流研讨。

  8.各地各部门结合工作实际,积极组建各级“蒲公英”法治宣讲团,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宪法主题“蒲公英七进”活动。

  (二)重点活动

  1.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在三明市建宁县濉溪镇河东村举办“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助力全面深化农业农村改革”主题活动。

  2.省教育厅牵头举办第十一个国家宪法日教育系统“宪法晨读”活动。

  3.省法院、省检察院举行法官、检察官宪法宣誓仪式。

  4.省文化和旅游厅举办“文旅法治 与你同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发布福建文旅法治宣传片。

  5.省总工会开展“蒲公英在普法——宪法伴我行”系列活动。

  6.省妇联牵头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平安家庭 助力营商”巾帼志愿服务活动。

  7.省税务局、漳州市税务局在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漳浦OTO税收主题公园开展“耕海而兴 与‘宪’同行”普法宣传系列活动。

  8.解放军福州军事法院牵头深入驻地部队开展宪法及军人军属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

  9.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组织全省电力行业开展宪法网络竞答、评选一批优秀普法人才、发布一批法治文化示范阵地等“九个一”系列活动。

  10.省司法厅指导有关地方开展宪法宣传教育系列活动:福州市在晋安湖公园开展“宪法宣传周”法治游园;厦门市召开法治社会建设大会暨“宪法宣传周”启动会议;三明市举办“红火法治·青护未来”主题活动,运用“蒲公英”普法驿站为企业和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龙岩市举办“法治+非遗”宣讲比赛;平潭综合实验区邀请台胞作为宪法宣传大使,组建“蒲公英宪法宣讲团”开展系列宣讲活动。

  各地各部门要根据全省重点活动安排,充分发挥普法讲师团、“蒲公英”法治宣讲团、“法律明白人”作用,组织开展实效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宪法主题宣传活动,推动宪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进网络,使宪法走进群众日常生活、走进群众心里。

  六、工作要求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开展“宪法宣传周”宣传活动作为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重要抓手,认真组织实施,引导全社会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要牢牢把握宪法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清单制度,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媒体公益普法责任制,推动形成上下联动、共同参与、整体推进的宪法宣传教育格局。要充分运用“报、网、端、微、屏”等媒体平台,加强新媒体新技术的运用和以案普法,在解决群众实际问题中开展宪法宣传教育,切实减轻基层负担,不断推动宪法宣传教育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情况,请于12月10日前反馈省司法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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