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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5-00032 | 文号 | 闽司函〔2025〕28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5-03-03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5-00032 | ||
文号 | 闽司函〔2025〕28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生成日期 | 2025-03-03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853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有效性 | 有效 |
省教育厅:
张徐生代表提出的《关于在中小学加强自然教育的建议》(第1853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张徐生代表提出加强中小学生自然教育很有必要,具有意义,通过自然教育可以提升中小学生对自然的敬畏和保护意识,有助于培养他们的合作精神、探索精神和健康的人格。
关于完善自然教育的立法,按照《福建省人民政府法规草案和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44号)有关规定,年度立法计划项目的申报由相关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对完善自然教育的立法,建议由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开展调研,充分研究论证,待条件成熟后,适时启动相关立法程序,我厅将密切配合贵厅开展工作。
关于制定相应安全法规,《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改)》已列入省政府2025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地方性法规项目的审议项目。目前,我厅正会同贵厅研究修改《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修订送审稿)》,我们将认真研究张徐生代表提出的建议,进行充分论证,积极推动法规的修订工作。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龙
联系电话:0591-87527795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3月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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