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12 文号 闽司函〔2026〕1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1-30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报送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12
文号 闽司函〔2026〕1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1-30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内容概述 关于报送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报送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函

发布时间:2026-01-3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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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政府办公厅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2025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现将我厅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函报贵厅。

   

  福建省司法厅

  20261月30

   

      (此件主动公开)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国办历年政务公开政策文件以及省政府办公厅相关工作要求,福建省司法厅认真编写了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内容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规定,重在聚焦主题、完整规范,主要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被申请行政复议及提起行政诉讼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共六个方面内容。所列政府信息公开数据统计期限自20251月1日至202512月31日。

  如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联系福建省司法厅办公室。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湖头街113号(西门井边亭11号

  电话:0591-83770251,传真:0591-83725062

  邮编:350025

  一、总体情况

  2025年,福建省司法厅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紧密结合司法行政实际,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统筹,完善制度流程、优化方式渠道加强政策解读,依法规范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基本情况

  1.持续深化主动公开2025年度厅互联网网站总访问量逐年稳定增长,本年度网站总访问量达到495.2万人次,日均访问量1.36万人次。2025年,厅网站信息发布6902条,其中概况信息3条,政务动态信息6359条,信息公开目录信息540条。厅网站涉企行政执法点题整治”专栏,共发布信息24篇。

  2.严格落实依申请公开。我厅严格按照《条例》规定,完善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内部办理制度,规范答复文书格式,全面提升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质量。2025年共受理依申请公开165,上一年度结转3

      3.按时向“两馆”报送。2025年,厅按时向省图书馆、省档案馆报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纸质文本和电子文本225份。其中“闽司”10份、“闽司函”31份、“闽司许决”177份、“闽司规”2份、“闽司公告”5

  ()政府信息公开管理情况

  1.完善制度建设。根据省政府办公厅《2025年福建省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指标体系》要求,厅围绕指标体系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更加规范高效。严格执行关于主动公开新规定,编制主动公开事项目录,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开发布,以清单形式实现公开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相统一。

  2.加强决策公开。厅重大政策出台前,广泛征求公众意见,今年对《福建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征求意见稿)》拟废止<福建省粮食安全保障办法>》《福建省设区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办法(征求意见稿)》《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的决定(草案)》《福建省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草案)》《敖江流域水源保护管理办法(修订草案)》等开展立法意见征集将民意征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较好地激发公众参与政府管理和社会事务的热情。我厅政策出台后,及时落实解读责任,今年共对《福建省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福建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办法》《福建省使用船舶从事海上休闲活动安全管理办法》《福建省非机动车管理办法》《福建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福建省司法厅关于香港特别行政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律师事务所与内地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开展合伙联营工作的实施办法》《福建省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章备案审查规则》省政府规章或政策性文件开展政策解读,切实做到政策性文件与解读材料双向关联。

  3.深与民互动。全年累计接收“厅长信箱”信息170条、“在线咨询”信息199条、“投诉举报”信息403条、“建言献策”信息15条,回复率均为100%,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切实得到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情况

  1.互联网网站。强化信息内容管控,根据《福建省司法厅网站信息发布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责任制,压实常态化监管主体责任,按照“谁申请、谁审核、谁负责”要求,严把政治关、文字关、审核关,确保厅网站信息内容准确、真实全面、表述规范。严格落实网站管理规范根据国务院办公厅《政府网站发展指引》要求,保障党政机关网站标识、网站标识码、ICP备案号、网安备案号等网站管理要素齐全;提供无障碍浏览和老年人模式,方便老年人浏览厅网站;全面支持互联网协议第六版(IPv6)等。

  2.网络新媒体。我厅依托“福建司法”微信公众号和今日头条号开展新闻宣传工作微信公众号社会影响力不断扩大,2025年阅读量达163.51万人次,订阅数达34万,年共发布了1853篇推文,其中被央媒、省媒刊发信息356篇,《2025年全国“宪法宣传周”重点活动在福建省首个宪法学校举办》(又名聚焦青少年,这场活动在福建省首个宪法学校举办)被新华社、人民网、央广网、中国新闻网、中国青年网等刊载;《福建启动2025“宪法宣传周”活动  发布“年度法治人物”》被央视新闻、人民网、法治日报等刊载《福建:全方位护航港澳台法考生逐梦征程》被司法部刊载;《驿站如星 法治成河——“蒲公英”公益普法服务驿站照亮法律服务“最后一公里”》被司法部、中国普法网刊载;《福建省司法厅推动殡葬领域普法走深走实》《福建“新潮”培育方式,为普法骨干“充电赋能”》被民主与法制网刊载。  

  3.福建法律服务网。福建法律服务网作为我厅便民服务的重要窗口,设置“问、办、查、看、助”5大模块,提升了群众使用体验,更好的实现了公共法律服务的标准化、便捷化、平台化、协同化。2025网站访问量达到681.65万人次,总咨询量40.5万人次,智能咨询解答6.9万人次,生成咨询建议文书1.4万份。

  ()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情况

  一是按照《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局关于印发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检查指标、监管工作年度考核指标的知》要求,每季度组织一次本部门政府网站自查并予以自查结果通报。二是加强对各室(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督查,建立考评奖惩机制,将日常信息公开数量、质量、更新频率等纳入各室年度绩效考核内容加强网站监管保障。配备专人对网站进行实时监测读网,保证网站“7*24”小时正常运行。依托福建省政府网站诊断纠错提醒,及时整改问题信息。做好对厅下属单位网站内容的常态化抽查通报,完善政府网站安全保障机制,做好防攻击、防篡改、防病毒等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0

  76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65

  0

  0

  0

  0

  0

  165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3

  0

  0

  0

  0

  0

  3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6

  0

  0

  0

  0

  0

  1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3

  0

  0

  0

  0

  0

  1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3

  0

  0

  0

  0

  0

  3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1

  0

  0

  0

  0

  0

  1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3

  0

  0

  0

  0

  0

  53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7

  0

  0

  0

  0

  0

  7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55

  0

  0

  0

  0

  0

  55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15

  0

  0

  0

  0

  0

  15

  (七)总计

  163

  0

  0

  0

  0

  0

  16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5

  0

  0

  0

  0

  0

  5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9

  4

  1

  0

  14

  0

  0

  0

  0

  0

  1

  0

  0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持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一定成效,但仍有工作需要改进,主要体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丰富与拓展;二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创新力度不够;三是政府信息公开队伍工作能力有待提升。

  下一步,我厅将聚焦社会关切热点与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积极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创新,建立健全专业人才力量,积极优化办理流程,着力提升回应效率与质量,精准对接群众需求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优服务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5年,我厅未收取信息处理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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