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福安市司法局全面调动我市律师队伍积极性,围绕“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机制,推行三项“1+1”举措,着力打通法律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健全农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为乡村振兴增添新动力。
一是平台建设“1+1”,夯实服务基础。以乡镇司法所为纽带,各乡镇分别设立1个公共法律服务站,各村(社区)分别配备1名法律顾问。配强服务力量,打造“一个团”。以点带面,构建融合律师、司法助理员、人民调解员等法律人才的服务团队,推动基层服务组织全覆盖。全市73名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与486个村(社区)均已签订法律顾问协议,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到100%。提升服务质效,织密“一张网”。聚焦基层法律服务“不解渴”“不管饱”等问题,打造“指尖上的微服务”,通过电话、邮箱、微信等方式实现“线上线下链接,全方位、全角度、全时空包围”,织密业务全覆盖的服务网络,满足群众学法、用法的需求。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法律顾问进村居达200余次,提供法律法律咨询1200余次。
二是基层治理“1+1”,防控法律风险。村法律顾问秉承多角度、全覆盖的服务精神,提供“解民意、接地气”的法律服务。把脉献策村居事务,开好“一张单”。法律顾问下沉一线,助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参与村规民约完善、合同起草和审查,为村居民主管理、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助力基层风险防控,结合乡镇企业法律需求和风险点,提供免费“法治体检”,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为乡村振兴开好法律“处方单”。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守好“一班岗”。设立法律顾问坐班制度,定期进村居,解答群众法律难题。协助化解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特别是信访积案,做好释法明理、心理疏导工作,避免矛盾升级激化,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解决问题,努力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为乡村和谐守好法律“一班岗”。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法律顾问出具法律意见200余份,参与调解矛盾纠纷510件,涉及金额180万元。
三是便民服务“1+1”,促实普法惠民。推动公共法律服务站职能向各村延伸,实现法律服务下沉,基层组织和群众免费享用。深化法治宣传,讲好“一堂课”。开展“法律六进”活动,将法治讲坛摆进机关企事单位、摆进学校乡村社区,通过通俗易懂的案例故事、深入浅出的法律解析,打造让群众看得见、听得懂、理得清的“普法课堂”。精准法律援助,撑好“一把伞”。建立村(居)与律所、基层法律服务所结对援助制度,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群众提供必要的法律帮助,从“被动式”’的接受指派到“主动式”的要求援助,切实为群众提供普惠性、公益性、可选择的公共法律服务,为当事人撑起合法权利的“保护伞”。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举办宣讲40余场、听课群众达5000余人,办理各类援助案件205件。
法律顾问是纠纷调解员,也是法治宣传员,更是案件代理人。福安市司法局通过推行三项“1+1”举措,促进全市律师灵活切换演绎多种社会角色,主动参与乡村振兴,切实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司法行政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贡献新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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