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深化司法行政改革纲要(2018-2022年)》关于公证的内容摘录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9-08-12 10:51

    推进公证制度改革。围绕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公证制度,推进公证机构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扩大合作制公证机构试点,建立健全政策保障和合理的分配激励机制。研究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和《公证程序规则》,研究制定《合作制公证机构管理办法》。

    01全面落实公证机构自主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公证机构收入分配管理办法》和《合作制公证机构管理办法》。

    02全面落实公证领域“放管服”改革要求,扩大公证“最多跑一次”的服务事项范围,实行公证事项证明材料清单制度。拓展创新公证服务领域,改进公证服务方式方法,推广电子公证书、在线电子证据保全保管、债权文书强制执行效力公证网上办理等技术,全面提高公证服务效能。

    03强化公证过错责任追究。加强公证机构执业活动全过程监管,规范办证程序,重事先防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加强和改进公证质量事后监管处罚制度。

    04加快发展公证员队伍,解决好部分地区公证法律服务资源不足的问题。到2022年全国公证员总数达到1.8万名,实现公证法律服务全覆盖。

    05加强公证制度规范体系建设。发挥行政机关和行业协会“两结合”制度优势,修改《公证投诉处理办法(试行)》。研究发布公证业务办理规范和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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