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里牵线 只为破镜重圆
——莆田监狱为一名在押服刑人员复婚协调办理手续
□福建长安网记者 陈琦 通讯员 门光新 曾进剑
结婚登记是一个神圣的仪式,是一生中最刻骨铭心的时刻。日前,在莆田监狱教学楼一楼,来自湖南省汉寿县民政局的工作人员,为一名湖南籍服刑人员刘某办理了复婚手续。
“从来没敢想象,更不敢奢望,在这高墙之内实现自己复婚的梦想……”当日,刚办理完复婚手续,刘某激动地对民警说。
刘某是湖南省常德市汉寿县人,十年前在老家与妻子曾某相知相恋并顺利结婚,婚后育有一子,生活和和美美、甜甜蜜蜜。两年前,因家中琐事夫妻俩多次争吵,刘某一时冲动与妻子办理了离婚手续。离婚后,刘某十分懊悔,心情烦闷,于是只身离开家乡前往福建打拼创业。不料,创业未成反而卷入一起经济纠纷,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两个月。
入狱后,刘某自责不已,羞与家人联系,一度消沉不起,每天浑浑噩噩,改造表现反反复复。刘某的表现,莆田监狱十一分监区副指导员夏茂苗看在眼里。在夏茂苗多次谈话教育引导后,刘某终于敞开心扉,道出个中缘由。
找到症结后,分监区民警立即行动,多次与刘某父母以及前妻曾某联系,及时通报刘某在狱中改造情况。半年后,曾某终于放下心中隔阂,渐渐地开始与刘某有了书信往来,两个人的感情又恢复如初。今年8月的一个晚上,刘某找到正在值班的夏茂苗,请求批准特许离监探亲。一番谈话下来,得知原来是刘某前妻想与其复婚,但又因刘某在监狱服刑,无法一起到民政局登记办理。
鉴于刘某这种特殊情况,莆田监狱党委非常重视,要求监区指派专人与民政部门加强沟通协调,全力促成此事。在与湖南省汉寿县民政局多次协商后,该局领导决定派出工作人员来监狱进行现场办公,为刘某和曾某办理复婚手续。
10月21日一大早,湖南汉寿县民政局干部、曾某等一行六人从当地出发,不顾长途疲劳、千里迢迢,于22日上午到达莆田监狱。
10月22日上午,在莆田监狱教育科、分监区民警和民政局工作人员的共同见证下,在监狱教学楼一楼多功能厅,刘某和曾某的复婚手续顺利完成。
重新拿到结婚证的那一刻,刘某欣喜万分,紧紧拉着妻子的手,频频向民警和民政局工作人鞠躬致谢,刘某动情地说:“从来没有想过能够在监狱中与妻子再次牵手,感谢生命中最珍贵‘月老’的倾情相助!今后,我将更加积极改造,真诚忏悔,争取早日回归,以实实在在的行动报答大家的关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