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关于2016年福建省司法行政戒毒系统部门预算说明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2016-02-17 11:02

  2016年部门预算经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按照《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我系统2016年部门预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包括10个机关行政处室及8个下属单位(不含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其中:列入2016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员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全额拨款

  54

  41

  福建省榕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272

  231

  福建省女子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79

  152

  福建省福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94

  160

  福建省泉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25

  115

  福建省漳州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43

  129

  福建省三明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45

  109

  福建省南平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111

  97

  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全额拨款

  85

  78

  

  二、部门主要工作任务

  2016年是“十三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全面深化改革、推进司法行政戒毒工作创新发展的关键之年。今年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总的要求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司法行政戒毒工作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法工作会议、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全国司法行政戒毒工作会议和全省政法工作会议、全省司法行政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党建、教育戒治“两个主业”目标任务,突出“教育戒治”这一中心工作,确保场所、队伍“两个安全”,积极进取,务实高效,全面提升我省司法行政戒毒工作水平,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建设平安福建做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民警队伍建设,提升队伍综合素质。加强党建主业工作,按照“三严三实”要求,坚持不懈地推进作风建设。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坚持每季政工例会、队伍讲评会,每半年队伍思想状况分析会等制度。加强业务能力建设,坚持岗位练兵常态化,积极开展业务技能、警体技能训练和实战演练活动,不断健全和完善民警考核评价体系,充分发挥警务督察职能。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加快推进闽江所和戒毒医院的组建工作充分发挥工青妇等群众性组织作用,落实从优待警保障,积极协调解决基层民警集中反映的困难和问题。

  二、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担负起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认真受理来信来访,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贯彻执行《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等党规党纪,加强作风纪律建设,深化落实“八项规定”精神。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洁从政教育,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

  三、强化教育戒治工作,提升教育戒治质量。一是完善“361”戒毒模式。建立科学文明的执法管理体系,区分吸毒类型,科学划分戒治各个关键阶段,在现有硬件设施相对陈旧的情况下,实行相对集中的戒治分区方式,构建标识清晰、区隔明显、流转顺畅的空间。二是加强教育矫治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司法部及部局下发的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教育矫治工作纲要、考核办法和考核细则,坚持个案化逐人制定教育矫治方案,持续开展异所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危机干预等工作,抓好心理矫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首届年会筹办工作。三是推进教育戒治社会化。探索教研合作、购买服务、资源共享等多种合作途径,争取将戒毒人员职业技术教育纳入当地的培训体系,得人社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证书开展新一轮“中华魂”主题教育活动,将“场所开放日”活动常态化,加强与禁毒委、林则徐基金会等有关单位或组织合作,联合开展所内外禁毒宣传活动。构建跟踪回访机制,各所定期组织人员对回归社会人员3年内操守情况进行实地跟踪回访。四是强化戒毒医疗工作。积极做好病残戒毒人员收治工作,开展基层民警和医务人员急救知识及基本技能培训,建立重病戒毒人员跟踪管理规范治疗制度,在卫生所(医院)设立病房,将重点病患统一集中管理。积极推进戒毒医疗资质取证工作,畅通就诊“绿色通道”,加快省司法戒毒医院的筹建进度。五是抓好戒毒康复训练。广泛开展体育、健身等活动,省局将组织民警参加体能康复训练培训班,努力提升戒毒康复训练质量。

  四、强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场所安全稳定。一是强化安全管理。牢牢把握安全稳定工作底线,坚决杜绝戒毒人员脱逃、毒品流入场所、安全生产事故、所内重大疫情,坚决防止所内发案。认真落实“五项机制”,推进“四防一体化”建设,将“两违”专项清查活动要求和注重“十个环节”、把住“十道关口”融入到日常工作中去,把防脱逃和杜绝毒品流入作为戒毒场所各项防控工作的重中之重。强化生活卫生安全管理专项检查深化场所安全生产大检查、“打非治违”和安全隐患专项治理,严防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进一步修订完善各类应急处置预案,加强实战模拟演练,有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继续推进执法记录仪、毒品探测仪等警用装备的配备使用,有条件的场所还可购买训练缉毒犬,省局统一购买吸毒检测试剂盒,坚持吸毒检测的密度和覆盖面同时组织做好场所安全警戒护卫机构等级自测、申报达标等工作。二是深化管理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梳理考核奖惩、诊断评估、所外就医、民警值班带班等涉及戒毒管理各个方面的制度,加强各项管理制度与戒治标准之间、制度修订与场所实践之间的配套衔接。不断完善诊断评估机制和评估流程,继续与公安机关就收治、诊断评估后执法文书审批等工作加强沟通。三是继续推进试点工作。持续深入推进戒毒人员一日行为规范、戒毒医疗工作规范等7个试点项目的试点及推广工作。由省局管理部门牵头,在榕城所、女子所、漳州所试点开展管理工作标准化建设,为提升教育戒治质量发挥积极作用

  五、强化行政后勤保障工作,切实提高保障水平。一是强化基础设施保障。科学编制“十三五”建设规划,重点推进榕城、女子、泉州所迁建项目和省司法戒毒医院(闽江所)新建项目榕城、女子所力争年底前实现搬迁,开工建设二期工程;泉州所迁建项目争取9月份之前完成交地,11月份之前完成路通和场地平整,年底开工建设;省司法戒毒医院(闽江所)新建项目加快完成立项,抓紧初步设计等前期工作,争取年底开工建设。二是强化科技保障。完成榕城、女子所(新址)信息化及数字安防一期建设,做好福州、南平所系统升级改造,省局、三明、漳州、未成年人所的系统完善,以及闽江所(住院部)信息化及数字安防一期建设等工作。同时,着力开展互联网+”行动计划,建设远程探访会见系统、远程亲情电话、远程图书阅览等系统。三是强化经费保障。加强与财政部门和部戒毒局的沟通协调,积极争取中央转移支付资金和各类专项补助经费,深化预算管理,加强国有资产管理,加快财政项目资金执行进度,提高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水平四是强化政务管理。进一步修订完善戒毒工作考核办法和检查督导制度,继续加强与《福建法治报》等新闻媒体的合作联系,不断扩大司法行政戒毒工作的社会影响力。进一步加大理论调研工作力度,编印心理矫治研究专业委员会首届年会成果论文集。健全网络舆情研判应对机制,加强对本系统重点难点信访件的督办,维护好全系统安全稳定大局。

  三、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按照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目前部门预算的编制实行综合预算制度,全部收入和支出都反映在预算中。2016年, 福建省戒毒系统收入预算为20,310.15万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收入19,746.11万元,上年结转收入564.04万元。相应安排支出预算20,310.15万元,其中:人员支出12,517.2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1,454.67万元,公用支出2,237.31万元,项目支出4,100.95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支出19,746.11万元,主要支出项目包括:

  (一)公共安全支出16,818.85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单位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各项管理事务支出。

  (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192.3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单位离退休方面的支出。

  (三)行政单位医疗1,146.3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单位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缴费支出。

  (四)住房公积金1,275.46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单位按规定为在编民警和职工缴纳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提租补贴313.08万元,主要用于全省戒毒单位按房改政策规定发放给在编民警职工租金补贴方面的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一)因公出国(境)经费 2016年,全省戒毒系统因公出国(境)预算安排15万元。主要用于赴外了解国际司法戒毒体系的发展、改革和执行情况,就如何有效加强社会安全和减少犯罪交流想法和意见,寻求合作建立友好协作关系。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2016年,全省戒毒系统执行公务和开展业务活动等公务接待费预算安排179万元。主要用于戒毒人员管理、医疗、调遣工作以及戒毒工作改革调研、检查、督导、交流、协调等方面的接待活动。与上年预算相比支出下降5%,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节约,规范公务接待管理,减少公务接待费开支。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考虑到省公车改革办尚未批复各省直单位公车改革实施方案,各单位保留的车辆情况暂时还无法准确核定,201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暂不公开。待单位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批复后,届时根据具体核定情况,再向社会公开说明本系统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情况。

  

  附件:1.收支预算总表

  2.收入预算部表

  3.支出预算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预算表

  5.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6.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预算表

  7.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情况表

  8.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福建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

                               2016年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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