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条件
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2021-2022年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核酸检测项目由党委会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采购人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采购进行网上公告公开采购。欢迎符合采购条件的医学检验机构企业参加报价。
二、项目概况和采购范围
2.1采购单位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25号;
2.2采购规模:70000元/12个月。
2.3采购范围和内容:民警职工和戒毒人员核酸检测项目;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采购项目要求报价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企业营业执照、医疗机构许可证、医疗机构临床基因扩增检验实验室技术审核证书等资质材料;
3.2报价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采购项目的能力,按照提供的检测服务清单进行报价。
四、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比照最低报价法。报价文件满足公告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报价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遇相同报价,以抽签结果决定。
六、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采购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前 ;
6.2采购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方式 ;
6.3采购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5000元 。
七、 采购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1年4月 21日至 2020年4月 27日由网上自行下载。
八、报价文件的递交
截止时间: 2021 年4月 27 日上午9 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报价;
递交地点: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二楼办公室);
以上若有变更,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将通过电话、传真或公告方式通知所有报价人,请报价人关注。
九、项目内容及具体要求
1.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歧路25号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2.检测名称:新型冠状病毒(2019-ncov)核酸检测;
3.民警职工检测样本(样品)由检测方采集(采集点为未成年人戒毒所所在地)并负责运送,转运费用及采样过程中使用的耗材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4.司法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检测样本(样品)由采购单位采集,但检测方需提供每周至少2次上门取样并转运标本服务,因特殊情况临时需要核酸检测时,中标方务必上门配合检测,转运费用已含在检测费用之中,不再另行结算。
5.检测方应在收到样本(样品)后24小时内检测完毕并发出检测报告;
6.检测人名单由采购单位提供,结算时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人数按实结算;
7.检测方对标本(样品)检测过程负安全责任,实行一人一检,不得混检,相关检测结果仅与采购单位进行对接,并做好相关信息保密工作;
8.检测价格参考福建省医疗保障局最新文件的相关规定。若公布价格低于中标价,需按公布价格执行。
9.检测方必须是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网站公布的可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的第三方机构名单;
10.检测方应对检测结果承担责任;
11.检测方对送检标本进行检测后,若新型冠状病毒结果呈阳性,检测方需2小时内通知采购单位,且检测方对标本免费进行复查;
12.本项目采购最高限价为普通检测29元/人次,加急当日检测60元/人次,物表检测80元/人次,12个月预计数量:2400人次。预算费用70000元。中标方至少每15天需对全所民警职工做一次核酸检测,每个月两批次;每周加急一批,每个月四批次; 因特殊情况需要核酸检测,结算按有效核酸检测报告的实际人数。
13.报价人须按服务要求提供服务,报价以报价人报价为准,报价不得超过预算单价。
14.合同时间:预计12个月,如省司法厅戒毒管理局核酸检测招标结果确定且合同签订后,或根据上级关于疫情防控通知要求,采购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
十、报价材料要求
(一)制作要求
1.报价材料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封签;
2.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二)内容要求
1.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需附相关资质证明;
2.《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核酸检测服务项目定点采购项目报价表》(报价超过预算单价的报价文件无效)。
注:以上材料各壹份,均须加盖报价单位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地址: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邮编:350013;
电话: 0591-87580359;0591-87582830
联系人:韩先生,刘先生
2021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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