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概况
项目名称: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医疗保障服务。项目最高限价95000元/年,欢迎符合条件的医院参加投标。
项目地点:福州市晋安区前岐路25号(邮编:350013)
二、采购内容
心电图、彩超、放射科、检验科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1年。
三、结算方式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特定资格条件:一级及以上资质医院;
3.投标人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3.1提交《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2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
3.3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3.4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
注: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3.5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3.6报价单(格式见附件。报价均需包括票税、注册费、差旅费、运输及搬运等费用,报价人所报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报价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接本项目的资质和能力;
3.8其他说明:以上资料均加盖单位红色原始公章,所有材料须装在信封内密封封签;信封外注明项目名称、报价人名称及地址。
4.评审办法
本采购项目采购人对报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本采购项目采用的评审办法:比照最低报价法。若有两家(或以上)报价相同,则以随机抽取方式确定中标候选人排序。
五、公告时间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递标书截止时间:2023年11月26日上午10时,逾期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开标时间:2023年11月 27日上午10时45分。
标书递交地点: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办公室(行政办公楼405室),通过邮寄方式投递标书的投标时间以邮件送达我所为准。
六、联系方式
传真: 0591-87593130;
业务咨询联系人:刘警官 0591-87582830
投递标书联系人:魏警官 0591-87590837
监督部门: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监察室
监督电话:0591-87573693
附件:1.承诺书
2.报价单
3.法人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附件1:
承 诺 书
致: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根据贵单位提供的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关于购买社会化医疗保障服务方案网上招标公告,我单位经认真研究后,郑重承诺:
1.我方愿意按上述采购公告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提供产品及服务。
2.我方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信用状况良好,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3.一旦确定我方为中标方,我方承诺按上述采购公告的条件及内容与贵单位签订合同,承担相应的风险、义务和责任,并保证按贵单位要求完成。
报价人: (法人代表签字)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2:
报价单
(样 本)
致: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
根据贵单位的 “福建省未成年人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社会化医疗保障服务” 项目采购公告,经认真研究后,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愿意按报价 元(人民币)按上述采购公告的条件及内容要求提供医疗保障服务。
报价人法人代表: (签 字)
报价人: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