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设区市职改办:
2018年6月30日,经福建省律师中级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郑珍清等5人具有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赵伟伟等10人具有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具体人员名单如下:
一、三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5人)
(一)福州市(1人)
郑珍清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
(二)厦门市(3人)
陈 川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
林嘉荣 福建法正联盟律师事务所
庄玉友 北京中伦文德(厦门)律师事务所
(三)南平市(1人)
游富华 福建心至律师事务所
二、四级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名单(10人)
(一)厦门市(1人)
赵伟伟 福建思中律师事务所
(二)宁德市(9人)
高燕树 福建迈瑞律师事务所
杨惠森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夏旭春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陈永斌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夏 怡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缪 禹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刘玉晶 福建人文律师事务所
朱乃坚 福建秉坚律师事务所
苏晋晖 福建正联律师事务所
以上人员任职资格取得时间自评审会通过之日起计算,请予公布。
福建省司法厅职称改革领导小组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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