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受理向省政府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承办以省直部门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案件及相关行政诉讼案件。承办未经行政复议的以省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承办未经行政复议的以省政府为赔偿义务人的行政赔偿案件。负责起草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配套工作制度。办理全省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等案件登记、统计分析和重大行政复议决定备案事项。处理涉及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的来信来访事项。负责涉及省政府的民事诉讼案件相关工作。
联系电话:83770279
负责人:陈天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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