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方共同签署《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对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的案件适用范围、启动程序等内容进行详细规定,提供制度规范和操作样本。双方还就探索建立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机制展开座谈,一致表示将不断深化协作配合,积极开展课题研究,丰富协作形式,拓展协作领域,共同推动公共利益协同保护。
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提存公证是指检察机关确定公益损害情况后,生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公益诉讼案件侵权人(被告)可申请缴纳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由公证机构对该笔资金依法提存至指定账户监管,并制发公证书。此后,检察机关跟踪落实公益损害修复情况,并以此为据,将生态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公益诉讼案件侵权人(被告)缴纳公益损害赔偿保证金的情节作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的考量因素。
构建“检察+公证”工作模式是优化公证服务方式的创新探索,也是公证介入刑事领域的有益尝试。永安市公证处将充分发挥公证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职能作用,加强公证服务与检察业务的融合,努力打造更加公正、高效、温情的法治化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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