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2501-2018-00325
  • 文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18-04-13
  • 有效性: 有效
在2018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省司法厅党委委员、副厅长庄天从
来源:厅办公室 时间: 2018-04-13 11:12

(2018年3月29日)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总结2017年律师管理工作,部署2018年工作任务。刚才,9个设区市司法局分别介绍了2017年以来推进律师重点工作的具体做法和成功经验,各有侧重,各有特色,听了很受启发,对于大家开阔视野、相互借鉴、相互促进、取长补短大有裨益。于宁杰会长介绍了省律师协会2018年度工作安排,各地律协要在本级司法行政机关监督指导下,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讲两个问题。

一、2017年律管工作回顾

2017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认真贯彻中央、司法部和省厅党委关于律师工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讲政治、抓业务、促改革、重自律”的要求,持续精准发力,勇于改革创新,各项律管工作取得了新成效。

(一)深入推进律师制度改革。建立了由省司法厅牵头,由省高院等9个省直单位相关处室和省律师协会组成的全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召开了全省第十次律师代表大会,修订了《福建省律师协会章程》,选举产生了省律协新一届理事会和监事会。省和各设区市律师协会都向社会发布了2016年度社会责任报告。组织起草了我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12月27日以省两办名义印发。会同有关部门转发了两高三部一协会《关于建立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通知》,进一步完善我省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在省和各设区市律协成立“维护律师执业权利中心”。对深化律师制度改革、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制度等3项律师工作相关改革项目开展了第三方评估工作。经评估,3个项目44个指标基本完成,总体完成情况良好,且改革成效富有特色。

(二)切实加强律师执业监管。部署开展了2016年度全省律师事务所年度检查考核工作;完成了外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等9家驻闽代表处2016年度年检注册工作。在律师行业部署开展了安保维稳隐患摸排化解工作,严防发生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强化对律师办理重大敏感个案辩护代理工作的监督指导。

(三)狠抓投诉查处和惩戒工作。会同省律协转发司法部、全国律协关于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指导各地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和惩戒工作。省和各设区市律协成立了“投诉受理查处中心”,向社会公布中心的专线电话和邮箱,并开通网上投诉受理平台,促进进一步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及时将律师、律师事务所被行政处罚信息报送司法部,并在厅门户网站披露,进一步完善律师诚信档案。对收到的投诉件及时移转有关地方依法查处。对因故意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2名律师予以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处罚。

(四)全力服务大局和保障民生。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至2017年底已覆盖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及63个县(市、区),全年全省有3905人次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2351件,接待信访群众12291人次,化解成功754件,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330件。促成出台《福建省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级工作经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省级补助、奖励标准;向参与省高院值班接访的律师,按标准发放了值班补贴20多万元。省厅和省律师协会组建了一支由62名成员组成的律师志愿服务团,通过担任厦门会晤组织、筹办、实施单位法律顾问等,积极为厦门金砖会晤相关项目建设、会务筹备等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召开了全省“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现场会,总结推广经验,培育先进典型,指导未实现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的地区继续扩大覆盖面,至2017年底,全省律师(含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共担任16666个村(社区)法律顾问,覆盖率达99.7%;其中实行政府购买服务的达14104个,占84.49%。经沟通联系,分别联合省法院、省住建厅下发了实施意见或提出工作要求,启动了律师调解试点和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试点。对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情况开展调研,进一步推进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至2017年底,全省共建成市(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78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033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点14492个。首批遴选6家律师事务所、11名律师和10家律师事务所、30名律师分别作为“12348中国法网”部级驻场和省级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工作者。与省信访局联合印发《关于律师参与信访工作实施办法》,推动律师参与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服务信访工作。依据军队停偿工作法律服务需求,遴选提供服务的律师事务所并编制名录。与省军区停偿办配合为依法妥善处理相关法律纠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保障。会同省总工会确定在福州、厦门、泉州、龙岩等地开展“遵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今年1至3月,上述4个设区市律师协会组织了10个服务分队,每个分队由3名律师和1名工会干部组成,到农民工集中的乡镇、街道、社区及工地开展服务,切实提高对一线农民工的覆盖率和精准度。特别是在元旦、春节期间,走上街头,深入企业,为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进行法律咨询服务,提供调解、仲裁和诉讼等帮助,得到农民工和人民群众的赞誉。

(五)积极开展教育培训和业务研讨活动。省律师协会党委部署在全省律师行业开展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和在全省律师党员中开展向廖俊波同志学习活动,举办了全省律师行业党组织书记专题培训班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专题学习会,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省律协积极开展业务研讨交流,举办了两期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班、首期青年律师刑辩业务特训营和首届福建青年律师辩论大赛,先后在漳州、三明、莆田和宁德举办四场青年律师发展巡回宣讲活动,举办福建律师实务研讨会、知识产权系列沙龙等业务交流活动,还选派4名律师分批赴美国、英国参加为期一个月的培训学习。

    2017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虽然取得了较好成绩,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是:行业内有的党组织重业务轻政治轻党建,党建工作存在弱化虚化情形;律师工作发展不平衡问题还比较突出,还不能完全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还需进一步深化;涉外法律服务人才数量不足,仍不能很好地适应“一带一路”建设和对外开放形势需要;投诉查处与惩戒工作制度还不够健全,监管与惩戒力度还需进一步强化;政府购买律师法律服务的范围还不够大,经费标准还需进一步提高,等等。这些都要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二、2018年律管工作主要任务

    2018年,全省律师管理工作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今年全国“两会”精神,坚持以党建带队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勇于改革创新,敢于举旗亮剑,持续完善律师制度,不断拓展服务领域,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重点要抓好以下7个方面工作。

(一)以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加强行业党建工作

    党的十九大报告首次把政治建设摆在党的建设的统领地位,强调要作为首要任务来抓。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牢牢把握我国律师制度的本质属性,始终坚持党对律师工作的绝对领导,始终坚持律师工作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抓党建就是讲政治的意识,自觉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自觉贯彻落实中央和上级党组织的决策部署;努力把握新时代律师行业和律师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增强行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一要成立律师行业党委。律师行业党委的工作职责主要体现在把握方向、凝聚队伍、统筹发展三个方面。省委组织部已批准省厅成立省律师行业党委,同时撤销省律师协会党委。省厅争取在4月份完成省律师行业党委的组建工作,召开成立大会。按照司法部的要求,今年上半年,各设区市都要成立律师行业党委,隶属于司法局党组。各地要积极推动,加强与党委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力争上半年实现律师行业党委应建尽建的目标。二要实现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有效覆盖。各地要对律师事务所设立党组织情况和党员律师组织关系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工作有的放矢。要指导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及时设立独立党支部,规范律师事务所联合党支部、党建工作指导员联络员工作,抓好行业党建工作示范点建设。持续开展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活动,邀请全国人大代表宣讲全国“两会”精神,在党员律师队伍中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培训、研讨增强广大律师特别是广大党员律师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切实把“两个拥护”作为从业基本要求。全面规范和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将党纪挺在前面,将党员律师的纪律执行工作作为律师职业道德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发挥好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凝聚行业正能量。三要充分发挥律师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设立党员先锋岗、示范点,推荐建达律师事务所等作为律师党建实训基地,开展模范党员律师评选工作,树立行业典型,增强党员律师荣誉感、成就感。重视党员律师的培养教育,深入实施把优秀律师培养成党员、把党员律师培养成业务骨干的“双培”工程,努力提高党员律师的业务能力和创收水平;在推荐担任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及律师协会有关职务时,优先考虑党员律师,增强党员律师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以规范执业为目标,全面加强监督管理指导

    律师管理工作重在平常,重在常抓。要严格律师执业监管,强化日常监督,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执业不当行为抓早抓小,及时提醒整改。对管理不够规范的律师事务所要制定专门的监管措施,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查处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一要做实执业年度检查考核。继续组织开展律师事务所执业年度检查考核、律师执业年度考核工作和美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驻闽代表处年度注册工作,全面了解律师、律师事务所、代表处的执业情况。要结合本地工作实际和平时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考核,必要时可进行现场检查考核,努力解决1-2个带有普遍性问题,整改一些不规范的律师事务所,避免年度考核流于形式。二要做精投诉查处。投诉查处工作是目前律师管理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按照司法部规定,首次投诉案件原则上由地方律师协会首先受理查处,实行律师协会统一入口查处。省厅今年将修订律师投诉查处规则,完善投诉查处工作程序和督办、通报等制度。各地要认真落实司法部《关于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投诉处理工作的通知》和司法部、全国律师协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律师惩戒工作的通知》,依法依规开展投诉查处工作,把好程序关和实体关,切实规范律师执业行为,加大律师违法违规行为查处力度。对作出行政处罚的,要在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5日内将处罚决定书及电子版报送省厅律公处,以便省厅律公处及时上报司法部律公司。今年1月31日全国律协出台《律师业务推广行为规则(试行)》,详细规定了十五种禁止从事的业务推广行为,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进行业务推广的行为进行了规制。这方面的投诉以后可能也会多起来,各地要认真组织学习,熟悉掌握规则,为今后运用规则查处案件做好准备。三要做好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的监督指导工作。近年来,各地对重大敏感案件和群体性事件律师辩护代理的监督指导日益加强,建立健全了接案请示报告、集体研究、跟踪指导等制度,这些好做法要继续加以坚持。督促律师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执业纪律,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规范开展辩护代理工作。四要做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工作。司法行政机关要引导律师积极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把指导监督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上重要日程,及时了解掌握本地区律师接受案件代理有关信息,掌握律师辩护代理工作情况;要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健全专项工作制度,把好涉黑涉恶案件律师辩护代理工作第一道关。律师协会要组织开展律师办理涉黑涉恶案件专题培训,形成法律政策理解把握的共识,切实提高律师依法履职的能力和水平;建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律师辩护代理业务指导委员会或指导小组,对有关涉黑涉恶案件组织研究讨论。此外,要加强律师舆情管控,抓好律师行业维护稳定工作,防止律师行业出现影响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

(三)以改革创新为抓手,全面加强律师制度建设

    改革创新是破解发展难题、解决体制机制问题的利器,是推动律师事业发展的重要动力。一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认真落实我省《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实施意见》,发展壮大公职律师公司律师队伍。针对执行中遇到的问题省厅将研究提出意见,公开作出解答,并对省厅《公职律师管理暂行规定》和《公司律师管理暂行规定》进行修订,进一步完善公职律师公司律师管理制度。律师协会也要依托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工作委员会,完善相关管理规则,强化业务研讨和教育培训。二要推进律师调解试点。各地要根据省厅和省法院《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积极开展试点工作,充分发挥律师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中的独特作用。要在法院、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有条件的律师事务所设立律师调解工作室,在律师协会设立律师调解中心,组织调解律师独立开展民商事纠纷案件的调解服务。要会同法院建立并公布调解律师名册,公布律师调解室(中心)名录,方便群众查询和选择,也方便法院委派或委托。加强对下级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调研指导,适时组织开展律师调解试点经验交流。律师协会要加强对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业务指导,着手制定律师参与调解工作指引,推荐评选律师调解典型案例,推动律师调解工作试点开展。三要推进律师参与城市管理执法工作。今年初,省厅确定在福州、厦门先行试点律师参与城市执法工作,同时鼓励省内其他有条件地区也可以先行开展试点。从了解的情况看,这项试点工作进展不太顺利,主要原因是经费保障不到位。会后,必须加大工作推进力度,一方面加强与城市管理部门沟通,督促并配合他们抓紧向财政部门申请专项经费,争取从根本上解决制约试点工作推进的问题;另一方面广泛征求律师事务所意见,特别是担任城市管理部门法律顾问的律师事务所意见,组织他们参与试点工作。希望福州、厦门在4月份启动这项试点工作,尽早为其他地市提供可复制的经验,推动试点工作在各地稳妥开展。四要扩大对台开放交流。为落实司法部提出的扩大对台开放的三项措施,省厅起草了《福建省内大陆律师事务所与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联营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台湾执业律师受聘于福建省内大陆律师事务所担任法律顾问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将《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州厦门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修订为《台湾地区律师事务所在福建省设立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实施办法》,经上报司法部已获审核批准,正在走规范性文件发布程序。待文件正式颁布实施后,我们上下一起努力,推动三项措施落地。五是修订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今年初,厅律公处、省律协与省物价局服务价格处共同到福州、南平等市开展了律师服务收费情况调研,为修订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做准备。目前,厅律公处正与省物价局协商,制定修订方案。下一步,将会就修订方案征求各地及广大律师意见。(这项工作省厅和省物价局原计划上半年完成,现由于机构改革等因素影响,可能要推迟到下半年)。此外,还要配合法援部门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提高律师参与刑事案件辩护的覆盖面。

(四)以联席会议为平台,全面加强维权惩戒工作

    坚持维权、惩戒“两手抓”是有效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促进司法活动顺利进行、保障司法公正、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必然要求。要加强律师协会“两个中心”建设和运行,以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为平台,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联系,推动律师维权、惩戒工作中遇到的一些普遍性问题逐步得到解决。一要召开联席会议。省厅将于4月份召开省律师工作联席会议,协调法院、检察院、公安、国家安全、财政、地税等部门,研究加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健全律师执业监管跨部门协调和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各项任务,提出相应的措施,健全定期会议等工作机制。各地也要定期召开本级律师工作联席会议,明确会议任务和议题,努力使联席会议机制运转顺畅、协调有效、责任到位,助力律师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二要健全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发挥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联络员作用,商请各成员单位把联席会议联络员同时确定为维护律师执业权利快速联动处置机制的联络员。要加强日常沟通,对侵犯律师执业权利的,及时与该单位联络员联系反映,请求帮助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共同推动维权事项快速得到联动处置。三要成立律师调查、惩戒委员会。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省、市两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都要成立律师调查委员会、律师惩戒委员会。省厅已制定了成立这两个委员会的方案并征求相关政法部门意见,同时商请相关政法部门选派了担任这两个委员会委员的预备人选。预计今年4月份省厅将正式成立律师调查委员会和律师惩戒委员会,并将下发通知。各地要结合本地情况,建立本司法行政机关律师调查委员会和律师惩戒委员会,切实加强律师违法违规行为调查和惩戒工作。四要强化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衔接。在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处理上,律师协会要“挺”在前面,敢于“亮剑”,坚决依法依规予以行业处分。同时,要强化行业处分与行政处罚的衔接。对查处的律师违法违规行为,律师协会认为需要给予行政处罚的,要建议司法行政机关予以行政处罚,而不能以行业处分替代行政处罚。在这里,顺便通报一下,司法部今年2月启动《律师法》修订工作,确定了8个研究专题,安排我省和山东省共同负责“完善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违规行为惩戒制度”专题的研究。省厅和省律协组建了专题研究报告起草小组。请各地不吝提出意见建议,共同做好专题研究报告这一《律师法》修订的基础性工作。

(五)以服务为民为宗旨,全面拓展律师服务领域

    新时代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需求的增量部分更多集中在改革成果分享、合法权益保障、社会事务参与等方面,对经济发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提出更高要求。这既是律师行业改革发展的重大机遇,也是严峻挑战。要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服务新需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组织引导广大律师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服务的内容和形式。第一,积极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引导广大律师紧紧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技术创新、金融风险防范、乡村振兴战略、互联网经济、“一带一路”和福建“六区”建设等重要领域,积极对接省、市、县2018年重点项目,认真做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的法律服务工作,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要丰富完善法律服务清单,探索开展“清单式”“团购式”“订制式”“互动式”律师法律服务,不断提升法律服务供给能力。第二,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是司法行政工作的总抓手。作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重要支撑的实体平台启动建设已4年多,各地进展情况仍然不平衡。今年要加快实体平台建设,实现县(市、区)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法律服务工作室全覆盖,推进网络、热线、实体“三大平台”互联互通,为人民群众提供及时、精准、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第三,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律师作为公共法律服务的主力军,要积极投身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的建设。要通过深化“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和组织律师参与“12348中国法网”、福建法网平台值班咨询等方式,推动律师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经济欠发达的偏远地方和村(社区)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法律服务。要建立健全村(社区)法律顾问法律服务微信群和县级司法局、乡镇(街道)司法所“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微信群,确保在日常工作中村(社区)法律顾问能够随时提供法律咨询服务,为促进基层治理法治化、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提出法律意见。上半年要在全省范围内实现微信群全覆盖。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示范点建设,年内实现示范点占比达10%以上。继续借助综治考评手段,推动实现全省村(社区)法律顾问全覆盖和政府购买率达85%的目标。对“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进行总结,以适当方式表彰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第四,推进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以及政府信访工作。协调省法院将在法院系统设立的律师参与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值班室、律师调解工作室和法律援助律师值班室整合为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站。加强工作指导,推进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工作向县(市、区)延伸,力争实现县级以上全覆盖。督促各地建立专项工作经费,逐步实现通过政府购买法律服务的形式推动工作常态化。根据省委政法委部署,全面开展律师代理申诉工作,鼓励信访群众聘请律师代理申诉,会同法院系统推动律师参与申诉案件代理,促进案件依法公正处理。继续组织律师参与政府信访工作,通过接待信访群众、参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事项、服务信访工作决策、参与信访督查等工作,推进信访走向法治。省厅拟与省信访局协调,建立政府购买律师服务机制,为律师参与信访工作提供经费保障。第五,做好服务部队停偿工作。各地要根据驻闽部队停止有偿服务工作需要,组织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特别是列入服务机构名录内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认真履行职责,提供优质服务,并按照省厅通知要求,按时报送相关服务情况和工作数据。第六,参与“1+1”中国法律援助志愿者行动。继续组织发动律师志愿到中西部无律师县和律师资源短缺的贫困县服务一年,帮助当地培养法律人才,开展普法宣传,办理好法律援助案件,提高当地法律援助能力。

(六)以提升素质为重点,全面加强律师队伍建设

    加强律师队伍建设是律师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永恒的主题。要按照“政治上靠得住、业务上过得硬、操守上信得过”的要求,全面提升律师队伍素质,建设一支政治坚定、精通法律、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高素质律师队伍。一要加强业务培训。省市律师协会要继续办好一年一度的律师实务研讨会,创新形式,丰富内容,提升律师理论和实务研究能力。根据当前律师工作重点任务有针对性地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调解、刑事辩护、涉法信访、城市执法、普法等专项法律服务业务培训,不断提高律师法律服务能力水平。开展优秀案例、优秀法律服务产品、优秀法律服务模式等评选活动,发挥其指引、辐射作用。二要加强涉外律师人才培养。围绕实施“一带一路”建设等国家重大对外开放战略,完善律师协会涉外律师人才库,调整充实我省律师涉外法律服务团成员。协调有关部门将律师作为专门人才纳入各地人才发展规划,探索律师领军人才和涉外人才培养机制。要根据司法部下一步部署,建立律师为重大涉外经贸活动和驻外使领馆提供法律服务的工作机制,努力搭建律师服务国家重大经贸活动和涉外法律服务平台。支持律师事务所在境外设立分所,加快我省律师国际化步伐;做好全国百家涉外法律服务示范机构申报工作,加强涉外法律服务机构建设,为中国企业走出去提供法律服务。三要加强青年律师培养。“青年兴则国兴,青年强则国强。”青年律师是律师行业的希望和未来,必须高度重视青年律师培养,关注和解决青年律师、新入行律师面临的困难,加大帮扶力度,为他们成长铺路架桥。律师协会要充分发挥青年工作委员会作用,举办各类专业研讨、骨干青年律师培训班、青年律师训练营、青年律师辩论赛等,组织资深、优秀律师为他们传授执业经验和业务技能,帮助他们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四要增强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意识。律师执业立足于经济社会生活的实践特点,决定了律师既是法律的专门家,某种程度上又是社会活动家。在省第十次代表大会上省领导对律师履行社会责任提出了“四个全力”要求。广大律师要切实增强履行社会责任意识,自觉按照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的组织安排,积极参与法律援助、涉法涉诉、政府信访、调解、村(社区)法律顾问、农民工等公益法律服务活动,提供义务咨询、法治宣传、法律帮助等公益法律服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领域、个性化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省、市律师协会要坚持律师履行社会责任年度报告制度,向社会公开发布,扩大律师行业正面影响,提升律师队伍的社会形象。

(七)以落实责任为导向,全面加强管理能力建设

    落实好律师管理工作责任,保质保量地完成各项律师工作任务,需要下大力气加强律师管理队伍自身建设,不断提高律师管理能力和水平。一要完善“两结合”管理工作机制。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落实相互间良性互动工作机制,按照各自职责开展工作,既有分工,又有配合,形成合力,真正体现“两结合”管理体制的优势。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和改进对律师的服务、管理及监督指导,准确把握律师需求,及时回应律师关切;对律师协会既要有监督,又要支持律师协会依照章程开展行业管理。律师协会要发挥好在“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等方面的作用,更多地体现有别于行政管理的自律管理和服务特点。二要认真落实督察机制。司法部今年建立了两项律师工作督察机制,一项是重点工作督察机制,另一项是律师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察机制,两项督察机制都要求每月定期报送书面报告和月统计表。司法部对各地报送情况抓得很紧,每月都进行通报。省厅也参照司法部做法分别建立了两项督察机制,希望各地认真抓好落实,推进各项重点工作任务落地见效,同时,希望各地按照省厅通知要求及时报送材料,不要因为一个地方的延误而影响了全省材料的报送。三要建设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加强全省律师管理信息化建设是迫在眉睫的工作,省厅律师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已完成招标,将进入开发、建设阶段。系统建设和使用过程中要请各地组织各律师事务所录入相关信息,开展管理需求调研,提出完善系统各项功能的意见建议,请各地到时予以积极配合。四要加强管理队伍建设。近年来,虽然律师改革工作任务是一项接着一项,律师管理队伍不论从省厅到市局、县级司法局,还是省、市律师协会秘书处都明显力量不足,但是我省律师工作和律师队伍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主要得益于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党委(组)的坚强领导,更是广大律师管理人员勤勉尽职、任劳任怨、努力工作的结果,这一点,必须予以充分肯定。同时,我们也要看到,适应新时代、新形势对律师工作提出的新任务、新要求,还需要下大力气加强律师管理队伍的自身建设。不论是行政管理还是行业管理,都要配齐配强工作人员,重视对工作人员的教育培养和使用。律师管理人员要提高服务意识,转变工作作风,加强调查研究,狠抓工作落实,贴近律师、贴近实际开展服务和管理;增强学习本领,掌握业务知识,争当业务的行家里手;以永不懈怠的精神状态,一如继往地完成好各项工作。五要加强宣传工作。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利用网络、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兴媒体进行宣传;强化舆论引导,善用媒体资源,与电视、报纸、电台等传统主流媒体保持沟通,整合构建多元化、多层级的宣传平台;协助办好律师在现场等电视专题节目和其他各类电台、电视节目,扩大宣传面,增加受众群,不断提升律师制度和律师工作的影响力。

    同志们,走进新时代,踏上新征程,律师工作和律师管理工作任重而道远。我们一定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认真履责,砥砺前行,推动我省律师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取得更大发展,为“再上新台阶、建设新福建”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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