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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2-00053 | 文号 | 闽司〔2022〕57号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2-00053 | ||
文号 | 闽司〔2022〕57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生成日期 | 2022-03-25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的通报 | ||
内容概述 | 关于发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十大典型案例的通报 | ||
有效性 | 有效 |
各市、县(区)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司法办公室:
近年来,福建省司法厅发挥行政复议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制度优势,积极探索多元化解行政争议新机制,不断创新方式方法,有效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持续提高行政复议释明指引能力、和解调解能力、释法说理能力,引导当事人化解核心争议,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为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选取我厅办理的十大典型案例,供全省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参考。希望全省各级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行政复议职责,加大调解和解力度,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推动落实全面依法治省,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福建省司法厅
2022年3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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