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3-00146
- 文号: 闽司〔2023〕104号
-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2023-08-14
- 有效性: 有效
各设区市司法局、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政法工作部:现将《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清单》《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服务清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落实。
福建省司法厅
2023年8月14日
(此件主动公开)
市、县(市、区)公共法律服务
中心服务清单
1.法治宣传:设立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制发法治宣传品等。
2.法律咨询: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选择适当的法律解决途径。
3.人民调解:解答调解咨询,受理调解申请,提供辖区内各级调解组织指引。
4.法律援助:解答法律援助咨询,申请受理、审查,指派或安排人员为解决困难公民和符合法定条件的其他当事人提供咨询、代理、刑事辩护等。
5.协助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
6.其他服务: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指南、开通“绿色通道”等。
7.指导辖区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开展工作。
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
工作站服务清单
1.法治宣传:设立法治文化阵地,开展各类法治讲座,制发法治宣传品等。
2.法律咨询:解答法律咨询,引导群众选择适当的法律解决途径。
3.人民调解:解答调解咨询,受理调解申请,提供辖区内各级调解组织指引。
4.法律援助:解答法律援助咨询,申请预受理。
5.协助服务: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仲裁等法律服务指引。
6.安置帮教:解答安置帮教相关政策咨询。
7.其他服务:为村(居)法律顾问开展工作提供便利,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办事指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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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公网安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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