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73 文号 闽司函〔2025〕6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4-21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73
文号 闽司函〔2025〕6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4-21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34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21 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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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雪梅代表

      《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妇女普法宣传的建议》(第1342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詹雪梅代表提出的建议契合实际、针对性强,对提高农村妇女的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法治素养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实践意义。长期以来,我厅高度重视农村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把“根据妇女儿童等群体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纳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督促指导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农村妇女普法宣传,推动妇女权益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近年来,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获评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等荣誉,省司法厅公共法律服务处获评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等荣誉。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将送法进乡村、开展妇女法治宣传教育等工作纳入每年度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重点省直单位普法责任清单,以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名义印发《关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 进一步推进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落实的意见》,将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作为重要时间节点,进一步明确相关普法主体责任。创新开发运用福建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压紧压实各地各部门普法责任。

  (二)深入开展“蒲公英进乡村”等主题活动。全国首创“蒲公英”法治品牌,组织发动全省4389支“蒲公英”普法队伍、16.3万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深入普及宣传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把法律知识和维权服务送到妇女儿童身边,组织开展“蒲公英进乡村”等“蒲公英七进”活动超过4.48万余场次,服务群众超过6000万人次,“蒲公英”法治品牌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全省机关体制机制百优创新案例等十余项国家级、省级荣誉。组织省、市、县、乡、村五级“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服务妇女儿童群众“三下乡”活动,省司法厅“法小穗——送法下乡”项目获评青年志愿服务大赛全国金奖,宁化县巾帼“蒲公英”普法志愿服务队被评为福建省第三届新时代巾帼志愿服务工作“十大最美组织”。

  (三)深化打造“巾帼148”公益法律服务品牌。2022年“三八”国际妇女节,省司法厅直属机关妇委会按照厅党委关于开展“不忘初心 牢记嘱托 打造新时代福建148品牌”行动的工作部署,举办“巾帼148”成立仪式暨讲家风家训家教故事专场活动,成立“巾帼148”法律服务志愿队,正式启动“巾帼148”品牌项目。2023年3月,联合省妇联在福建省宪法宣传教育馆举办“巾帼同行·心享荟”系列活动——“巾帼148 为了她普法”妇女权益保障主题活动,组织“巾帼148”代表,针对新修订的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普法宣讲,推动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深入基层、深入一线开展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动。2024年5月,联合省妇联、省委网信办、省农业农村厅制定印发《关于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活动的通知》,赴尤溪县联合镇联合中心小学举办全省首场“巾帼普法八闽行”示范活动,组织省、市、县、镇4级“巾帼148”法律服务志愿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开展法治宣传及心理关爱活动,活动信息被人民网总网、中国妇女等央媒刊载。截至目前全省开展公益法律服务行动6340场次,服务群众910万余人次,为广大农村妇女儿童提供了优质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

  (四)持续加强农村妇女法治队伍建设。加大“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联合省妇联在全省村(社区)开展“法律明白人”暨“蒲公英”巾帼普法志愿者普法宣讲示范活动,累计培训超过2万人次。持续组织开展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系列活动,开设乡村“法律明白人”万人大培训直播讲坛,对全省巾帼“法律明白人”、“蒲公英”普法志愿者等队伍进行授课,218.7万人在线参加民法典培训。依托福建江夏学院成立“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培育基地,全省累计举办“蒲公英”普法骨干培训班超过120余期,培育了全国人民满意公务员方秋轩、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倩文等一大批熟悉农村法律普法宣传的“巾帼蒲公英”骨干力量。

  (五)不断创新法治宣传教育方式。围绕打击拐卖妇女、家庭暴力、土地权益等农村妇女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以案普法、以案释法方式,在“福建司法”政务微信号推出《“巾帼148”·她普法》系列8期,阅读量达6.9万余人次。邀请20名省直有关单位女性工作者,结合妇女在婚姻家庭、劳动就业等方面的实际案例,拍摄制作《喜迎二十大 巾帼“她”普法》系列普法微视频21期,被省妇联“闽姐姐”、学习强国福建学习平台、海峡法治在线视频号、新福建等新媒体平台广泛转发。走进龙岩市上杭县才溪乡,组织开展“大兴调查研究·走进模范才溪”暨“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活动,组织“巾帼蒲公英”法治文艺队通过小品、歌曲、舞蹈等方式宣传法律知识,深受当地群众好评。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下一步,省司法厅将根据詹代表的建议,不断加强农村妇女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农村妇女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积极营造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一是强化普法责任落实。加大宪法、民法典、妇女权益保障法、家庭教育促进法、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福建省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全民普法力度,推广运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推动各地各部门在立法、执法、司法和法律服务过程中实时普法,在全社会形成妇女权益保护齐抓共管的大普法工作格局。二是拓宽普法宣传渠道。结合宪法宣传周、民法典宣传月、“三八”国际妇女节等重要时间节点,组织全省16.3万余名“蒲公英”普法志愿者、16.8万余名“法律明白人”等队伍力量,深入开展“蒲公英进乡村”等“蒲公英七进”活动。举办“八五”普法骨干暨“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培训班,联合省妇联等部门持续加大乡村妇女“法律明白人”培养力度,推动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的法治素养。组织“巾帼148”法律服务志愿队、“蒲公英”普法志愿者在福州市三坊七巷、“蒲公英”普法志愿者之家等地宣讲妇女权益保障法主题内容,开展法律咨询、普法答题互动、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普法活动。三是创新普法宣传方式。发挥“福建司法”等全省新媒体普法矩阵作用,借助“报、网、端、微、屏”等普法载体和平台,通过运用农村广播系统、制作普法漫画和短视频、开展文艺演出、以案普法等方式,持续开展涉及农村妇女权益保障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领导署名:林玫瑰 

    人:林珊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4月2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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