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83 文号 闽司函〔2025〕7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4-25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83
文号 闽司函〔2025〕70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4-25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87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4-27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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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如金代表:

  《关于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度的建议》(第1087号)由我厅会同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办理,现将有关情况汇总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厅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大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强化司法所人员队伍配备,着力打造“枫桥式”司法所。我厅连续三年部署开展司法所建设质量提升年活动,先后从中央政法转移支付专款及省级配套资金中安排800余万元,在全省重点筛选了46个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各地也参照省厅做法,结合自身实际,对154个司法所进行了升级改造。目前,全省1103个司法所业务用房所均面积近300平方米;配备工作人员7105人,所均6.4人;核定编制2591个,使用2454个,编制使用率达94.7%。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位列全国第一方阵。同时,联合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省法院等部门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经费保障的通知》、《关于加强全省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全省84个县(市、区)司法局全部与当地财政局联合出台文件,明确人民调解工作经费及调解案件补贴标准。全省乡镇(街道)和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调解员9822名,基层调解组织化解纠纷的能力和水平得到大幅度提升。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您提出的建议,商省财政厅、省委政法委进一步推动完善“枫桥式”司法所建设,加大基层矛盾纠纷调解力度,为维护基层社会安定稳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一、进一步加强基层基础建设。坚持重点打造与整体推进相结合,省厅筛选10到15个司法所规范化水平较差的县(市、区),支持对其中部分司法所业务用房进行升级改造,打造一批规范化司法所示范点,力争用2到3年时间,确保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以上规范化水平较高的司法所。同时,鼓励市县两级司法行政机关结合自身实际,对具备条件的司法所进行升级改造,逐步实现全省司法所业务用房全面提档升级。结合业务工作需要和便民服务需求,配备并及时更新必要的办公通讯设备、执法执勤设备、交通工具等业务装备。积极打造“智慧司法所”,整合各业务系统,实现数据贯通共享,督促全省司法所依托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开展日常业务工作,县级司法局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相关技能培训,熟练掌握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信息化系统,不断提高司法所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

  二、进一步加强调解组织建设。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的意见》和《全国人民调解工作规范》,持续强化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每个乡镇(街道)调委会配备2名专职调解员、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1名专职调解员,推动人民调解员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水平。在全省推广泉州南安市“等级评定+绩效考核”做法,鼓励各地按人民调解员等级发放不同标准的案件补贴,并按调解工作量累计工作绩点,兑现绩效奖励,充分调动调解员的工作积极性。积极推进司法行政基层管理系统与福建省综治中心数据平台对接,实现数据共享、案件流转,助力形成矛盾纠纷化解闭环;对司法行政基层管理系统APP端、微信端等功能进一步优化,提供更加便捷的信息化服务。

  三、进一步加强司法所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地方行政和事业编制,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充实司法所人员队伍。盯紧用足司法所专项编制,对出现空编的协调编制部门及时招录、选调司法助理员,确保司法所专项编制使用率保持在95%以上;严格按照省厅《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司法所工作的若干意见》的相关规定,规范司法所人员管理,严把人员“入口关”及借调、借用管理审批,坚决杜绝出现长期“在编不在岗”“在册不在位”问题;完善以会代训、交流培训、委托培训和经常化的全员集中培训制度,分类开展针对性、实用性强的业务培训,重点加强对司法所工作人员政治理论、政策法规、业务知识、岗位技能、职业道德等方面的教育培训,经常性地开展岗位练兵活动,推进岗位练兵常态化、长效化,着力提升司法所工作人员履职服务水平。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所建设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陈笑白

  联系电话:0591-87821670

 

    福建省司法厅

    2025年4月25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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