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93 文号 闽司函〔2025〕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5-08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61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61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093
文号 闽司函〔2025〕78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5-08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61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61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6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5-0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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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洪仕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健全我省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企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的提案》(第20253061号)收悉。该提案由我厅与省委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办,现结合司法行政职能职责,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近年来,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关于“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精神要求,针对您提出的“新就业形态领域在管理方式、工作时间、报酬支付等方面呈现出灵活性、多元性、技术性等新特点”,以及“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企业矛盾纠纷所涉情形复杂多样,依托平台劳动用工引发纠纷增多”等情况,我们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维护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一是深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2024年,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组织部署“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为抓手,发动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和广大人民调解员围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等重点领域,共排查化解劳动争议纠纷11177,为构建和谐稳定的新就业形态劳动关系积极贡献司法行政力量,有力维护了全省政治社会安定稳定。二是创新劳动争议处理机制。联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六部门下发《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一站式调解工作机制的通知,指导全省设立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84个,加强劳动纠纷调解与仲裁、诉讼衔接,推动劳动纠纷线上线下融和调解。如,泰宁县依托“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设立多元化矛盾纠纷调解轮驻窗口,人社、住建、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等19个相关单位部门派员入驻,整合各部门资源力量推行“一站式”服务,实现劳动纠纷统一受理、分流转办、限时反馈,为快递物流从业者等新就业形态群体搭建“一扇门进出、全方位救济”的纠纷化解渠道,2024年有效化解12件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纠纷。三是畅通劳动纠纷化解渠道。与省总工会联合制订《关于加强全省企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职工法律服务“园区枫桥”机制建设的意见》,与省工商联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商会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共同开展“商会调解基层落实年”活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指导规上企业设立人民调解组织96个、设立商会人民调解组织120个,实现纠纷“就近办、快速办”。如,石狮市电商园区组建以人民调解员、法官、检察官、法律顾问、专业检测机构人员为主体的“电商枫桥”调解服务团队,为电商行业提供纠纷预防调处服务。2022年以来共成功调解电商从业人员劳动争议纠纷231起,涉案金额近百万元,其中,成功调解“带货主播”从业人员劳动争议纠纷109起四是做好“法援惠民生”工作。大力开展“法援惠民生·质量提升年”活动,把农民工(含新就业形态人员)群体作为法律援助重点服务对象,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优先办理、上门受理、邮寄受理、容缺受理、延时服务、异地受理等暖心服务,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或者请求工伤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免予核查经济困难状况。2024年,全省共计为1.9万名农民工(含新就业形态人员)提供法律援助,效果很好。       

  您提出的“健全新就业形态人员与平台企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机制”“健全多元协调处理机制,合力化解新就业形态人员劳动纠纷”等建议非常好,我们将积极予以采纳。下一步,采取以下措施予以推动落实:一是发挥人民调解基础性作用。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千所(司法所)万会(调委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健全完善排查、化解、回访等调解工作机制,形成矛盾纠纷化解闭环。进一步加强与省人社厅等省直部门的沟通协作,积极吸收专业力量和社会力量开展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纠纷化解,加大队伍培训力度,提升调解员队伍职业化、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高纠纷化解质效二是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持续深化“公调(警调)”“访调”对接以及 “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公安“110”报警服务台对接分流化解非警务警情工作机制,拓宽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纠纷案件来源渠道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报纸以及各种新媒体宣传人民调解工作和典型案例,引导广大新就业形态劳动者通过人民调解化解矛盾纠纷。运用省司法行政基层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掌握涉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纠纷变化发展态势,并通过与省委政法委矛盾纠纷化解大平台对接,实现案件流转、数据汇聚和比对分析等,发挥预测预警功能作用实现纠纷发现在先、处置在早三是全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开展“法律援助安心行动”,聚焦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急难愁盼问题,通过精准服务,帮助劳动者理性表达诉求,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行法律援助经济困难证明事项诚信承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全域通办机制,依法为新就业形态群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援助,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问题。

  《福建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并寄出,请您给予评议,填写并反馈。再次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彭凤玉

  联系电话:0591—83770236


  福建省司法厅

  202558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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