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135 文号 闽司函〔2025〕9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7-01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94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94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5-00135
文号 闽司函〔2025〕91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5-07-01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94号提案的答复
内容概述 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94号提案的答复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第20253094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2025-07-01 1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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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清森委员

  《关于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的提案》(202530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近年来我厅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主要工作情况

  近年来,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党委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监狱法》以及相关政策法规,积极发挥职能作用,切实采取有力措施,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努力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一是在未成年犯教育改造上,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纳入地方九年义务教育体系,全面解决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学籍管理、教学考务、毕业发证等问题,受到省领导批示肯定。扎实开展未成年犯思想行为矫正,严格执行“半天学习、半天习艺”制度,统一开展思想政治教育,积极推进个别化教育改造。编写使用《未成年犯生活技能教育教材》,被司法部监狱局列为全国监狱指定教材。根据培养未成年犯劳动观念、养成劳动习惯、提升劳动技能的需要,开展1+N职业技能培训。广泛开展“黄丝带帮教”工作打造“和合”文化改造品牌,开展艺术矫治;聚焦监内外协同帮教促改,邀请人大代表、有关部门、未成年犯亲属及社会各界人士进监亲情帮教。联合有关部门做好未成年刑释人员走访和谈话教育,合力化解涉罪未成年人重新犯罪隐患,全省涉未成年安置帮教对象全部落实帮扶。二是在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上,组织“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育萌团队”、陈黎华工作室法治团队和各监狱“蒲公英”普法团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与未成年犯义务教育挂钩学校福州第四十三中结对共建,委派民警参与学校教务教学、普法宣传和教育矫治工作等。推广运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推动相关普法责任部门开展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法治宣传教育。全国首创“蒲公英”法治品牌,培育未成年人“蒲公英”,将法治教育、模拟法庭、心理帮扶等融入未成年人矫治教育学校学科教学中。三是在加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上,创新“蒲公英+心理关爱”模式,针对未成年人积极开展志愿服务、关爱帮扶、心理疏导和法律援助。联合省民政厅建立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信息推送、核查反馈等长效工作机制,推动政府购买社会服务开展罪犯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子女关爱保障工作实行未成年人法律援助优先接待、优先受理、优先指派,实现申请“零等待”。推动出台《福建省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办法》(2018年10月公布)等多部地方性法规和省政府规章。加快推进《福建省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等立法项目进程,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综合治理提供坚强制度保障。

  二、下一步工作方向

  结合我厅有关工作职能和您的提案内容,我们将高思想认识,加强对下指导,深入开展青少年普法宣传,持续做好罪错未成年人教育矫治联动提升法治教育水平,重点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预防和治理工作:一是抓牢主责主业,“沉下心”教育改造。科学合理安排劳动改造和学习教育时间,依托福州第四十三中学,及时解决学习上的困难,保障受教育权加强心理辅导、危险评估和危机干预,提升教育改造质效,帮助罪错未成年人改过自新、顺利回归社会延伸教育矫治,“请进来”警示教育。持续发挥“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青少年维权岗”“全省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普法宣传和警示教育作用,对接中小学、职业技术院校组织学生、被判缓刑及社区矫正的未成年人到省女子监狱和省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法治教育。三是履行社会责任,“走出去”普法宣传。持续组织“全省十大法治人物—育萌团队”、陈黎华工作室法治团队和监狱“蒲公英”普法团队,深入社区、农村、学校等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协同福州第四十三中学开展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教育矫治深入开展红苹果公益”“黄丝带帮教”活动和事实无人抚养罪犯未成年子女帮扶

  《省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一式两份,一并寄出,请您填写并反馈。

  感谢您提出的宝贵建议!欢迎您继续关心和支持我省司法行政工作,如有新的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敬请提出宝贵意见。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0591-87020073

 

    福建省司法厅

    202571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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