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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6-00051 | 文号 | 闽司函〔2026〕46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6-04-14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6-00051 | ||
| 文号 | 闽司函〔2026〕46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 生成日期 | 2026-04-14 |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省住建厅:
林萍代表提出的《关于构建多元共治体系以破解业委会运行困境、提升基层治理效能的建议》(第133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物业管理立法工作,积极开展相关立法计划的编制、立法项目的初审等工作。根据《民法典》清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推动修改《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23年8月出台施行,对业委会的权利义务、公共收益分配、物业服务人的选聘等方面进行了细化规定。
据了解,目前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正在进行修订。下一步,我厅将根据林萍代表的建议,立足职能分工,密切关注国家物业立法进程,积极配合贵厅适时启动我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修订工作,以良法善治推动物业服务行业的良性健康发展。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叶立立
联系电话:0591-83700397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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