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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6-00053 | 文号 | 闽司函〔2026〕56号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生成日期 | 2026-04-16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有效性 | 有效 | ||
| 索 引 号 | FJ00111-3000-2026-00053 | ||
| 文号 | 闽司函〔2026〕56号 | ||
| 发布机构 | 福建省司法厅 | ||
| 生成日期 | 2026-04-16 | ||
| 标题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内容概述 |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140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 ||
| 有效性 | 有效 | ||
省发改委:
傅天龙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营商环境的建议》(第1140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省司法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党中央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深入实施新时代民营经济强省战略,立足“一个统抓、五大职能”,多措并举、改革创新,持续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一是坚持立法先行。切实发挥立法初审工作职能,推动出台促进公平竞争条例、民营经济促进条例、高质量充分就业促进条例以及知识产权保护与促进条例,不断完善我省营商环境法规制度体系。二是深化清规工作。在全国率先开展涉民营经济地方性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同步抓好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等专项清理,累计梳理7.6万件次,清理1100余件,并推动各地各部门新制定有利于民营经济发展规范性文件600余件。以省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福建省行政机关政策文件动态清理办法》,建立健全涉企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常态化清理机制,切实消除隐形壁垒。三是推行柔性执法。纵深推进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积极倡导以教育、劝导、警示、约谈等方式开展执法,免于处罚或减轻从轻处罚13.7万余次,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四是强化数智赋能。持续优化“闽执法”平台功能,研发“入企扫码”“涉企执法分析”模块,防止随意执法;预设“多头重复执法”“罚没收入异常”等预警功能,发出各类预警2.5万余次。五是实质化解争议。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专项行动,全年化解涉企纠纷5.1万件。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联合省发改委、省工商联印发《关于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十条协作措施》,全年办理涉企行政复议案件2034件,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超2亿元。六是完善法律服务。会同省工商联常态化开展“百所联百会”活动,发挥“推动福建高质量发展律师服务团”作用,解决法律问题1.2万余个,帮助企业有效防范化解风险。打造“法务速递”“三链融通”等惠企护企“148”品牌,为企业提供精准法律服务。出台实施知识产权争议仲裁规则,进一步健全仲裁配套制度。
下一步,我厅将立足职能定位,发挥专业优势,并结合代表建议,采取更加有力措施,全力打造法治化一流营商环境:一是完善法规制度体系。聚焦重点领域、新兴领域,扎实做好地方性法规规章初审工作,加快推动出台《福建省社会信用条例》等地方性法规规章,强化涉企规范性文件审查,不断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二是提升监管执法效能。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完善执法监督工作机制,畅通涉企执法诉求沟通反馈渠道。加快“闽执法”平台二期建设,应用人工智能等最新技术强化数智执法能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三是推进法律服务升级。持续深化海丝中央法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加强紧缺法治人才培育,推进全省仲裁机构发展,提升高端和涉外法律服务供给能力,持续提升法律服务质效。四是健全纠纷解决机制。认真落实《商事调解条例》,探索推进商事纠纷市场化调解。畅通涉企行政复议渠道,实质化解涉企行政争议。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和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工作机制,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和满意度。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裴雷
联系电话:0591-83724714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6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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