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56 文号 闽司函〔2026〕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4-17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56
文号 闽司函〔2026〕67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4-17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55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17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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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省教育厅:

  戴宽南代表提出的《关于优化幼小教育生态 推动学科教育重心回归学校 人性化划分家校责任的建议》(第1055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压实普法责任,统筹部署推进。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工作列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每年度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普法宣传纳入省直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运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发布青少年普法重点任务,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履职、形成合力。福建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入选2025年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

  (二)强化普法力量,密防护网络。“八五”普法期间,全国首创“蒲公英”法治品牌暨普法志愿者联盟,组织全省5427支“蒲公英”普法队伍、18万余名普法志愿者,开展“关爱明天·蒲公英先行”、防范校园欺凌、“蒲公英进校园”等专项行动3万余场次,“蒲公英”法治品牌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等20余项国家级、省级荣誉。厦门市开展“青少年法治夏令营”、漳州市开展“青春与法治同行”、泉州市建设“未成年人保护联盟”、三明市开展“带法回家”活动等,推动了学校、学生和家长互动式学习。联合省妇联等部门开展“巾帼普法八闽行”主题活动,聚焦女童保护、家庭监护开展专项普法宣传,赴尤溪县联合镇联合中心小学举办全省“巾帼普法八闽行”首场示范活动,活动信息被人民网总网、中国妇女等央媒刊载。2026年4月,省司法厅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举办全省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工作培训班,提升法治副校长的履职能力。目前,全省配备法治副校长9000余人,实现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三)优化法律服务,营造浓厚氛围。2024年6月1日在福建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开通未成年人话务专线,聚焦青少年成长中的法律困惑,涵盖校园欺凌、网络权益侵害、家庭纠纷等方面,为青少年健康成长筑牢法治防线。截止目前,专线共接听解答咨询6000余次。推动全省建成57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00余个“蒲公英”校园普法工作室,制作推送1200余部青少年普法网络产品,打造全国首档全媒体普法栏目《“蒲公英”在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厅将根据戴宽南代表的建议,立足职能实际,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主线,把青少年普法纳入“九五”普法重点工作,推广运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联合省教育厅等部门举办法治副校长工作培训班,规范加强法治副校长工作。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深化“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创新运用“蒲公英+心理关爱”等普法融合模式,开展“情暖童心·法治护航”“蒲公英进校园”等系列普法主题活动。运用“福建司法”政务微信号、《“蒲公英”在普法》全媒体栏目等新媒体普法矩阵,常态化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完善服务体系。立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新形势,进一步降低法律援助门槛,积极推动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与家校平台的衔接,做好未成年人的法律服务工作,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法治力量。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系人:林珊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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