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58 文号 闽司函〔2026〕6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4-17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索 引 号 FJ00111-3000-2026-00058
文号 闽司函〔2026〕69号
发布机构 福建省司法厅
生成日期 2026-04-17
标题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内容概述 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省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17号建议的协办意见

发布时间:2026-04-17 17:49
| | | |

  省妇联:

  郑时奋代表提出的《关于继续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建议》(第1817号)已收悉,我单位的办理意见如下:

  我厅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坚持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以“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教育引导青少年养成尊法守法习惯,提升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凝聚普法合力贯彻落实法治宣传教育法,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把青少年作为普法重点对象,将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工作列入福建省“八五”普法规划,作为每年度全省普法与依法治理重点任务。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普法宣传纳入省直有关单位普法责任清单,运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发布青少年普法重点任务,推动相关责任部门共同履职、形成合力。福建省“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入选2025年全国智慧司法创新案例。2025年12月2日,省司法厅在全省首个“宪法学校”举办“弘扬宪法精神·推进终身法治教育”主题宣传活动,将宪法学习与非遗文化、劳动实践、法治文艺等深度融合,以法治实践教育提升青少年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本场活动被纳入全国“宪法宣传周”重点活动项目,被新华社、央视新闻、新福建等十余家央媒、省媒刊发。

  (二)拓展社会普法深入开展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八五”普法期间,全国首创“蒲公英”法治品牌暨普法志愿者联盟,组织全省5427支“蒲公英”普法队伍、18万余名普法志愿者,深入宣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开展“关爱明天·蒲公英先行”、防范校园欺凌等专项行动3万余场次,“蒲公英”法治品牌获评全国普法依法治理创新案例、福建省改革优秀案例等20余项国家级、省级荣誉。联合省教育厅连续举办十届全省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系列活动。在全省中小学校实现“法治副校长”有效覆盖,推动全省建成572个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600余个“蒲公英”校园普法工作室,制作推送1200余部青少年普法网络产品,打造全国首档全媒体普法栏目《“蒲公英”在普法》,在全社会营造关心爱护未成年人的法治氛围。  

  (三)强化精准普法加强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普法宣传,针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等特殊群体,研究制定《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实务指引(试行)》,提出5个方面26项具体任务举措,做法得到司法部领导批示肯定,被中央基层社会治理工作专班在全国印发推广。指导各设区市司法局认真落实专门教育指导委员会工作职责,积极优化专门学校法治课程设置,选派司法行政干警及法律服务工作者担任专门学校法治副校长,指导全省6个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精准对接全省6所专门学校,以送教上门、驻校矫治、心理辅导、课题研究等方式为抓手,构建矫治教育体系。创新运用“蒲公英+心理关爱”等普法融合模式,深入省女子监狱举办第八届“情暖童心 法治护航”普法宣传暨“巾帼148”青少年关爱行动,组织全省开展“蒲公英进专门学校”专项活动130余场次,用真心真情关爱罪错未成年人,引导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二、下一步工作思路

  我厅将根据郑时奋代表的建议,立足职能实际,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不断提高青少年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更加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强化责任落实。坚持以贯彻实施法治宣传教育法为主线,把青少年普法纳入“九五”普法重点工作,推广运用“谁执法谁普法”动态智能管理平台,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落实普法责任。二是创新普法方式。深化“蒲公英”法治品牌建设,充分运用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普法,创新运用“蒲公英+心理关爱”等普法融合模式,开展“情暖童心·法治护航”“蒲公英进校园”等系列普法主题活动。运用“福建司法”政务微信号、《“蒲公英”在普法》全媒体栏目等新媒体普法矩阵,常态化开展涉及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宣传解读,在全社会营造浓厚法治氛围。三是加强对问题青少年的法治宣传教育。落实《特殊群体法治宣传教育实务指引》,组织开展“蒲公英进专门学校”等普法专项活动。认真组织开展专门矫治教育,共建“戒毒所+专门学校”实践基地,加强与各部门的联动配合,为全省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贡献更多法治力量。

  领导署名:林玫瑰

  联 系 人:林珊

  联系电话:0591-83762125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4月17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