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FJ00111-0800-2026-00133
  • 文号: 闽司许决〔2026〕101号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2026-07-24
  • 有效性: 有效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设立福建泉航(南安)律师事务所行政许可决定
来源:福建省司法厅 时间: 2026-07-24 10:22

福建泉航律师事务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经依法审核,决定如下:准予设立福建泉航(南安)律师事务所,组织形式为律师事务所分所。请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要求开展业务工作。

福建省司法厅

2026年7月24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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