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党委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第四专题学习研讨

2019-06-29 09:36    来源: 福建司法       字号:    

    6月27日,福建省司法厅党委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第四专题“牢记为民宗旨”的学习研讨,会议由省司法厅副厅长俞建春主持,全体在家厅领导和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学习研讨。

  会议首先观看了微电影《廖俊波》,展示了党的优秀楷模廖俊波的生平工作事迹。

  随后,省司法厅副厅长庄天从同志作中心发言,通过深入学习和研读《纲要》和《选编》,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思考,庄副厅长谈了三点学习体会:

  一、深刻领会初心内涵,切实牢记为民宗旨。要履行使命,才能使初心变成一件一件与人民群众幸福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好事。为人民谋幸福有三方面时代内涵,即“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的需求”、“幸福的主体是全体人民”、“为人民谋幸福即要尽力而为,又要量力而行”。党员要始终坚守初心,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二、积极参加主题教育,增强为民行动自觉。要继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践行党的根本宗旨,把群众观点、群众路线内化于心、外化于行。要始终保持敬民、忧民、爱民的赤子之心,增强为民服务的意识和本领。要扎扎实实为民服务解难题,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三、把握地方立法规律,积极回应人民期盼。要突出地方特色,重点是立足地方实际,有针对性的选择立法事项,切实解决实际问题。要坚持为民立法,充分发挥社会各方面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立法合力,通过立法解决人民群众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通过扩宽各种征求意见渠道,使法规规章更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需求。

  围绕庄副厅长的发言,与会人员展开了讨论,与会人员表示,当前,我们要始终牢记为民宗旨,从群众最期盼的事情做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抓起,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如此,共产党人的初心必将历久弥新,党和人民的事业必将更加蓬勃兴旺。

  供稿 | 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编辑 |《法制日报》福建记者站新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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