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援路上的“小马哥”——记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思远

发布时间:2019-04-29 08:38    字号:         点击数:{{ pvCount }}

    福建法治报-海峡法治在线4月28日讯  他,怀揣法治梦想,刻苦钻研法律知识,践行着法律援助人员对法治正义的追求与信仰。他常说,“学法律的人都有一种使命感,即执法学之公器秉持信义与公义。”任职15年来,他爱岗尽责,敬业奉献,向弱势群体伸出援手,为贫弱者送上法律温暖。他就是厦门市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主任马思远,又被同事亲切地称呼为“小马哥”。

   

  马思远接待群众法律咨询 

  法援中心的“金点子” 

  2003年,马思远放弃外企优越的待遇,成为一名专职的法律援助工作者。

  “‘打官司没钱请律师,找法律援助。’如今这句耳熟能详的话在从前却是鲜有人知。没有多少人知道法律援助是干什么的,就连我也是工作后才了解。”回忆起当初,马思远仍清晰地记得当时的情景:“只有四个人,办公地点还是在小区的车库,除了法院指派的案件,更多的是坐等群众上门,第一年只有26起案件。”

  面对“不收费的援助”,不少群众是持怀疑态度的。中心接待的绝大部分来访者都是来自社会基层的贫弱群体,四处碰壁的他们看不到希望,上门求助也只是抱着“试一试”的态度。也正是援助律师一次又一次地帮助他们打赢官司、讨回公道,才让受援人看到了希望。

  多年来,在法律援助的实践中,马思远在多个领域不断开拓创新,创造了多个“第一”,多项做法和经验在全国交流推广——

  设立了厦门市第一个“一站式”综合法律服务大厅;开发了全省第一套法律援助管理系统,并在全国培训会议上进行了演示;建立了全国第一个台商法律服务站;全市第一个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人民调解+仲裁确认的一站式处理劳动争议的新平台,在全国法律援助系统进行了经验交流;建立了全海军第一个法律咨询室,并在全军推广。开通了全国首个法律援助APP,全省首个法律援助微信公众号……马思远为群众维权独创了许多金点子,这些金点子就像一张法律援助网,成为了群众保护自身权益的有力“法宝”。

  困难群众的“守护者” 

  去年10月25日,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服务前台,刘某等22名职工因群体讨薪无果前来求助。了解情况后,中心工作人员立即受理、指派援助律师,在中心“一站式”平台指引下,律师及时介入调解,22名职工以最短的时间成功与公司达成调解并拿到了被拖欠的工资。

  “真的太谢谢了,帮我们要回了血汗钱!”拿到工资后,刘某等人握住马思远的手,连声道谢。

  当事人一脸落寞走进门,最后带着笑容走出门,在思明区法律援助中心15年的历程中,像这样的一幕幕情景,经常在马思远的眼前上演。

  马思远说,每一个当事人的诉求,都关乎其本人的权利义务,有的甚至关乎一个家庭的荣辱安康,所以,他们接手的每一个案子,都要尽心尽力、做细做实。

  守护弱势群众,播撒“法治阳光”,为他们撑起法律正义蓝天。在马思远看来,法律援助能让弱势群众感受到法治的公正,感受到生活的阳光,感受到社会的温暖。时光荏苒,一晃15年过去,他和同事一起为五万多名群众提供了免费法律咨询,受理并办理了1.5万件法律援助案件,为当事人减免费用4500万元,挽回经济损失累计2.4亿元。

  急群众之所急 

  “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困。”马思远是这么说的,也是这么做的。

  为了帮助生活困难的援助对象追回被侵占财产,在缺乏材料、援助中心无法立案的情况下,他带领律师服务上门,花费了大量精力和财力帮助做诉前证据调查,最终帮当事人取得了重要证据,获得了法律援助和起诉的条件;为了救助咨询电话那头欲告负心汉无望而自杀的19岁未婚妈妈,马思远和同事奔波到大年初七的深夜,直至医院确认没有生命危险才放心的离开;82岁的老人无人赡养,6个子女相互推诿。社区求助,法援给力,以诉促调。马思远一次次和子女谈心,讲美德、讲法律,最终促成了家庭和解,解决了老人的养老问题。

  这样的事例不胜枚举。群众也纷纷写来感谢信,送来锦旗,表达他们对法律援助和马思远主任的心意。

  沉稳的性格,亲切的笑容,同事都亲切地叫他“小马哥”。(本报记者 叶小佑 叶蔚蓉 实习生 张文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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