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福州市群租房排查整治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方案》发布以来,福州市晋安区委区政府的十分重视对群租房的整治工作。经调查发现,坐落于晋安区新店镇某单元业主将房屋改造为群租房(且有多电表、多水表)进行出租,晋安区城管局、新店镇等多部门数次上门沟通协调要求整改,均未果。晋安区城管局先后对该户作出并送达了《责令限期拆除通知书》、《限期拆除决定书》,要求该户自行拆除,但该户业主并未主动履行相关义务。
2020年4月1日,晋安区城管局联合福州供电公司晋安区供电服务中心和福州市自来水公司对该户予以终止供电、供水服务,并由晋安区司法局对执法全过程进行督察。从本次督察情况看,晋安区城管局执法行为合法、高效,没有暴力执法等不文明执法情况,体现了晋安区依法行政能力水平日益提高。随着群租房排查整治行动日益推进,晋安区司法局亦将持续关注、督察各类行政执法行为,切实为推进法治晋安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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