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多为系列案件、群体性案件,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案件影响面广,社会关注度高,争议化解难度大,为进一步提高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办理质量,实质化解行政争议,近日,福建省司法厅在全国率先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基层司法所在征迁补偿类行政复议案件调解工作中职能作用的意见(试行)》。
这是福建省司法厅大胆改革创新,充分发挥重组后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优势,积极推动多元化解行政争议的有益探索,有利于增强实质化解行政争议的系统性和协调性,避免“程序空转”,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意见》提出,行政复议机构与基层司法所要相互配合、上下联动,把调解贯穿于行政复议审理的各个环节,注意把握促成争议实质化解的时间节点,将行政复议综合纠错功能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有机结合,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适时传导协调要求和工作任务,开展多部门集中调解,有针对性地指导属地司法行政机关开展调解工作,不断增强行政争议化解能力。
《意见》要求,全省各地司法行政机关要加强对基层司法所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作用,有效提高基层司法所参与行政复议调解工作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以奋斗精神努力开创新时代行政复议工作新局面。供稿 | 厅行政复议与应诉一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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