顺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国家级试点
来源:顺昌县司法局办公室危丽华 时间:2020-04-29 12:49
  2020年初,顺昌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被列为全国第六批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项目之一,成为我省首个基层公共法律服务国家级标准化试点。试点项目获批后,顺昌县司法局积极引进标准化管理理念和方法,构建具有顺昌特色的县、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标准体系,突出“顺昌公共法律服务协理员”创新亮点,全力推进该项工作。
  一是迅速研究部署。组织学习《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综合标准化试点规则(试行)》(国标委服务联〔201361号)等相关文件,专题研究试点项目的总体思路、工作目标、建设内容、实施步骤、保障措施等,成立标准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做到“四个统一”推进工作。二是引入技术支撑。积极联系对接福建省标院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北京麦斯达夫标准化事务所等专业技术团队洽谈标准化技术服务合作,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跟进项目落实。三是制定周密方案。呈报县政府出台《顺昌县公共法律服务标准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按照宣传发动、标准收集及体系编制、中期标准化试点验收三个阶段推进工作,力争2021年底顺利通过试点验收。四是加强部门联动。县司法局积极争取上级司法行政部门和县政府为试点工作提供政策、资金支持,同时加强与业务指导单位市、县两级市场监督管理局的配合沟通,规范服务行为,提升管理和服务的标准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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