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宣传引导,凝聚疫情防控合力
一要做好疫情相关知识及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工作。通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12348热线和LED、电子显示屏向公众科普相关知识,加强与疫情相关的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法律法规和防护知识,教育引导身边群众仔细辨别核实各类信息,宣传信息来源要以国家权威机构发布消息为准,理性对待网站和社交平台中出现的敏感话题,不轻信,不盲从,不通过微信等渠道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
二要严格实行疫情防控信息报告制度。要注重收集、宣传、报送全区法律服务人员参与疫情防控,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工作的公益活动、社会捐赠等典型事迹。同时,要密切注意周边疾控情况,一旦发现可疑病人,要及时向辖区防控办汇报,齐心协力,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整合服务资源,提升法律服务水平
一要充分利用现有公共法律资源。发挥公共法律服务职能作用,组建永定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法律服务团队,向社会公布团队人员的手机号码、供社会大众随时进行免费法律咨询,使群众足不出户即可享受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要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合理安排现场接待时间、接待时长和接待人员数量,保障基本公共法律服务稳定运行。
二要充分利用互联网信息化手段。积极引导群众通过12348热线、福建法律服务网等寻求法律咨询。在法律援助窗口张贴公示,引导群众采用网上办理、自助办理等方式申请法律援助。
三要利用好公证信息化手段,对于办理简单公证事项和“最多跑一次”公证事项的,引导群众采取电话、网络等方式申办和邮寄方式送达,减少人员接触,降低外出感染病毒风险。
四要加强窗口接待场所防护。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公共法律服务站和法律援助窗口要做好内外环境的通风、消毒等防护工作,每日定期对办公区城、服务大厅等人流量相对较大的区域进行消毒,为群众提供安全、卫生、放心的服务环境。窗口工作人员要加强自我防护,尤其在保证群众服务要求和规范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全程佩戴医用口罩,尽可能减少直接接触,降低感染病毒风险。要加强接待场所秩序维护,应当在来访人员较多时及时进行疏导。
加强党建引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一个支部就是一个堡垒,一名党员就是一面旗帜,要充分发挥局机关党支部和司法所政法联合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第一位。要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勇于承担社会责任,节日期间值班值守和执业的同志,要利用接待之机主动向群众宣传防控知识,采取体温检测、目测等措施,及时主动为发热发烧的当事人提供帮助,同时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协助其按程序向当地卫生部门设立的专职防控点报告,在疫情防控的重大公共事件中,彰显公共法律服务的社会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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