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龙岩市司法局快速响应、全面动员,采取多种措施全力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提高站位,强化组织领导。迅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重要指示精神和省、市疫情防控专题会议精神,全面安排部署司法行政系统疫情防控工作。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疫情防控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积极排查,确保人员安全。全面摸排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工作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及其他工作对象有无接触武汉等疫区人员情况,严格落实日报告制度。通过下发通知、写一封公开信、排查监测等形式,严格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管、排查与防控。截至2月3日,全市通过社区矫正定位平台抽查在矫对象累计10106人次。目前,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未发现感染及疑似感染情况、未发生接触疫情高发区人员情况。
三是加强宣传,强化法治引导。通过龙岩普法微信、龙岩市司法局头条号、官网等积极推送有关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有关法律法规、防控科学知识及典型案例,以案普法,切实提高普法实效。新罗区编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法律知识“十问十答”》、连城县编制《新型肺炎防控法律知识 50 问》,为政府合理合法决策、职能部门依法依规开展应急处置措施提供法治支持。做好疫情期间的舆论引导及监测稳控,引导本系统工作人员依法合理使用QQ、微信、微博等网络平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严禁网上炒作。
四是发挥职能,助力防控工作。引导辖区内各司法所积极配合当地党委政府,做好人员排查、宣传引导、维护秩序等工作,依法强化各项措施,有效切断传播途径。加强疫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及时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尽最大可能地消除有碍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消极因素,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截至目前,全市共排查化解涉疫情矛盾纠纷10起。依托村居法律顾问微信群开展疫情防控专项公益法律服务,切实为基层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设区市司法局
省内厅(局)
外省司法厅(局)
网站标识码:
3500000034
闽公网安备
35010202000742号
备案号:
闽ICP备06031529号
中文域名:福建省司法厅.政务
地址:福州市鼓楼区西门井边亭11号邮编:350003群众来电联系电话:0591-83726141
Copyright 2005-2018 All Rights Reserved投稿邮箱: xxk@sft.fujian.gov.cn网站访问统计量: 16536476
主办单位:©福建省司法厅技术支持:福建拓尔通软件有限公司
为确保最佳浏览效果,建议您使用以下浏览器版本:IE浏览器9.0版本及以上; Google Chrome浏览器 63版本及以上; 360浏览器9.1版本及以上,且IE内核9.0及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