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切实提高政府重大事项决策的法治化、科学化水平,连城县建立了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各行政执法单位为成员的法治审核工作领导小组。在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起草、谁审核”的原则上建立“三审”机制:一是直审,对拟作出重大行政执法决定、重大行政决策之前及制定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由决定或制定单位负责法治工作人员和单位法律顾问直接审核;二是联审,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面较广、对民生影响较大的,由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合审查;三是会审,对于重大行政决策或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涉及面广、对民生影响大的,由领导小组全体成员会议讨论汇总审查。
“三审”机制是从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增强对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定(决策)合法性审查重要性的认识,做到有件必审、有错必纠,提高法治审核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有效维护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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